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134.很快,我的视觉被打开,于是我能在某种程度上看见这个星球本身。只见那里有许多草地、带有枝繁叶茂树木的树林,以及毛茸茸的绵羊。后来,我又看见一些居民,他们出身低层,身上穿的衣服和欧洲农民所穿的差不多。我还看见一个男人和他的女人;女人身材优美、举止得体,男人也一样。不过,令我惊讶的是,男人走起路来很威严,几乎趾高气昂。相反,那女人走起路却很谦恭。天使告诉我说,这是该星球的习俗。这种男人之所以被爱,是因为他们仍是善良的。我进一步被告知,他们不可以有数个妻子,因为这违反他们的律法。我所看到的这个女人胸前披着一件宽大的衣服,能把她遮住。如此制作的衣服使得她能把手臂插进去,把自己包裹起来,从而回避。衣服的下半部分能拉上去;当被拉上去贴在身上时,它看似披在胸部的上衣,就像我们地球女人所穿的那种紧身衣。男人也穿这样的衣服,只见他从女人那里取下衣服,披在后背,松开下面部分,然后这衣服便直垂到脚,就像一件长袍;他就这样穿着它走动。我在那个星球所看到的,不是用我的肉眼,而是用我的灵眼看的。主若允许,灵人就能看见一个星球的事物。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