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IV.归算基督功德的信仰在存在于尼西亚议会之前的使徒教会是不为人知的,
在圣言的任何地方都没有提到或暗示过
636.存在于尼西亚议会之前的教会被称为使徒教会。它显然是一个分布广泛的教会,遍及全球三个部分,即亚洲、非洲和欧洲,因为君士坦丁大帝是一个基督徒,也是一个宗教狂热者,他的统治不仅延伸到后来分开的欧洲许多王国,还延伸到欧洲以外的邻国。如前所述,他将亚洲、非洲和欧洲的主教召集到他在庇推尼城的尼西亚的宫殿,是为了将阿里乌斯的可耻教义从他的帝国中清除出去。这是出于主的圣治,因为当主的神性被否认时,基督教会就会死亡,变得像一座装饰着“……长眠于此”的墓志铭的坟墓。存在于这个时期之前的教会被称为使徒教会;其杰出作家被称为教父,所有真正的基督徒都具有弟兄关系,或出于亲密关系而被称为弟兄。这个教会不承认三个神性位格,因而也不承认自永恒所生的神的儿子,只承认在时间中所生的神的儿子,这一点从被他们的教会称为《使徒信经》的信经明显看出来,其中有下面这些话:“我信神,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我信我主耶稣基督,神的独生子,因着圣灵感孕,从童贞女马利亚所生;我信圣灵,我信圣而公之教会,我信圣徒相通。”由此清楚可知,他们只承认因着圣灵感孕、从童贞女马利亚所生的神的儿子,决不承认自永恒所生的神的儿子。这个信经和其它两个信经一样,被整个基督教会视为真正而普遍的信经,直到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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