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494.但必须明白的是,人出于爱所吸收、他的理解力所确认的圣言和教会的属灵事物会留在他里面,但文明和政治事务不是这样。因为属灵事物会上升到心智的最高区域,并在那里取得形式。原因在于,主在那里以神性真理和良善进入人,这个区域就像祂居住的圣殿。而文明和政治事务因属于这个世界,所以占据心智的低层区域;其中有些在那里就像这个圣殿周围的小建筑,有些像通往圣殿的庭院,或通向入口的门厅。教会的属灵事物住在心智的最高区域的另一个原因是,它们尤其属于灵魂,并关注灵魂的永生;而灵魂在最高区域,唯独从属灵食物中获得它的营养。这就是为何主称自己为“粮或饼”,因为祂说:
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必永远活着。(约翰福音6:51)
人的爱,即他死后幸福的源头,也住在这个区域;他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主要居住在那里,人在属世事物上所享有的一切自由都来自这更高的自由,或说从这自由中降下来的。这就是这自由的起源,所以它进入在属世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一切形式中;占据最高区域的主导爱通过这些而选取凡有助于它自己目的的东西。属灵自由和属世自由之间的交流,就像源泉和它所流出的泉水之间的交流,或像种子的多产原则本身和树的每一个部分,尤其果实之间的交流,它在果实中自我更新或自我繁殖。但当有人否认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从而弃绝它时,他就为自己另造了一个源泉,并开辟了一条通往它的渠道;这会将属灵自由变成纯属世自由,最终变成地狱自由。地狱自由也像种子的多产原则本身,它自由地穿过树干和树枝进入果实,这果实因其源头而从里面腐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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