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真实的基督教 #434

434.至于社交聚会

434.至于社交聚会,在初期教会,它们是在那些自称基督里的弟兄或家庭的人中间举行的。因此,它们是仁爱的聚会,因为那里有属灵的弟兄情谊。它们也是教会逆境中的慰藉,因教会成长而欢喜庆祝的时刻,是学习和劳作后心智的娱乐和休憩,同时是谈论各种话题的机会。它们因从属灵之爱流出,如同从一个源头流出,故因属灵的源头而是理性和道德的。如今,朋友之间的社交活动只以社交的乐趣、谈话带来的心灵的兴奋,以及随之而来的感觉的膨胀和压抑思维的释放,因而以重新点燃感官能力,或恢复身体感官和更新状态为目的。然而,仁爱的聚会或社交还没有恢复;因为主说:

在时代的完结(即教会的末了),罪孽将增多,仁爱渐渐冷淡。(马太福音24:12)

这是因为教会尚未承认主神救主为天地之神,没有直接靠近祂,而真正的仁爱唯独从祂那里出来并流入。然而,如果在社交聚会中,模仿仁爱的友谊不能带来心智的结合,那么这样的聚会只不过是友谊的伪装,相爱的欺骗性证明,或说爱他人的虚假见证,讨好别人的诱人暗示,是向肉体的快乐,尤其感官性质的快乐献上的祭物;通过这样的花言巧语,人们被冲走,就像船只满帆顺流而走一样,而马屁精和伪君子则站在船尾掌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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