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真实的基督教 #312

312.地狱里的魔鬼

312.地狱里的魔鬼和撒但已经向我清楚表明,人的内在若不被主改造,将是何性质或品质。魔鬼和撒但总是想着杀死主;他们因无法做到这一点,就试图杀死那些忠于主的人;但他们不能像世人那样如此行,所以就竭尽全力摧毁他们的灵魂,也就是摧毁他们里面的信仰和仁爱。在这些魔鬼和撒但中间,本质或实际的仇恨和报复看起来就像昏暗和发光的火,仇恨像昏暗的火,报复像发光的火;然而,这些不是火,而是表象。他们内心的残忍有时出现在他们上空,就像与天使较量,并屠杀和推翻天使。这些可怕的白日梦或想象源于他们对天堂的愤怒和仇恨。此外,从远处看,这些灵人就像各种野兽,如老虎、豹子、狼、狐狸、狗、鳄鱼和各种蛇;当他们看到代表形式的温驯无害的动物时,他们就被表象欺骗,在幻想中冲向它们,试图把它们撕成碎片。其中一些人像站在妇人旁边的龙一样出现在我眼前;这些妇人怀着孩子,而龙试图吞吃她们的孩子,如启示录第12章所记载的那样;这些只是对主及其新教会的仇恨的代表。世上那些想要摧毁主教会的人就像这些魔鬼和撒但,这一事实对他们的同伴来说,并不明显,因为他们用来实践道德的身体吸收并隐藏了这些东西。然而,对那些只看他们的灵,不看他们身体的天使来说,他们以类似于前面所描述的那些魔鬼的形式出现。若不是主打开某个人的视觉,使他能看透灵界,谁会知道这些事呢?否则,这些事,连同其它最重要的事,岂不是永远向人隐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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