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304.天堂的平安是相对于地狱的平安,就是阻止邪恶和虚假从地狱中冒上来并闯入。天堂的平安在很多方面可以比作属世的平安或地上的平安;例如,战争后的平安,那时每个人都安然生活,远离敌人,安全地住在自己的城市和房子里,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和花园中。正如先知属世地谈论天堂的平安时所说的:
他们各人都要坐在自己的葡萄树和自己的无花果树下,无人惊吓。(弥迦书4:4; 以赛亚书65:21-23)
它也可以比作心智的消遣和繁重劳动后的休息,或当母爱(被称为亲情之爱)显现它的快乐时,母亲生产后所感受到的安慰。它还可以比作暴风雨、乌云和雷鸣后的宁静,严冬结束后的春天,以及田野里的新生植物或嫩芽,花园、草地和树林里的花蕾和花朵带来的喜悦;它又可以比作那些经历海上风暴和危险之后抵达港口,并踏上所渴望的陆地之人的心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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