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257.圣言字义中的许多事物都是真理的表象,真正的真理就隐藏在这些表象里面,照着真理的表象单纯地思考和说话是无害的,但确认它们是有害的,因为通过这种确认,隐藏在它们里面的神性真理就会被摧毁。自然界中的一个例子可以说明这一点;我引用这个例子,是因为属世之物比属灵之物更能清楚地说明和教导。在眼睛看来,太阳似乎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绕地球旋转。因此,人们说太阳升起和落下,形成了早晨、中午、晚上和黑夜,以及一年四季,即春、夏、秋、冬,从而形成了日子和年份。而事实上,太阳是静止不动的,因为它是一片火海,是地球日复一日地自转、年复一年地绕太阳公转。如果人因单纯和无知而认为太阳围绕地球旋转,那么他不会摧毁属世真理,即地球绕轴自转,并每年沿着黄道旋转。但如果他通过来自属世心智的推理确认太阳的这种表面运动,尤其通过圣言如此行,因为圣言说太阳升起和落下,那么他就会削弱并摧毁真理,后来几乎不能看到真理,即便给他看得见的证据,证明整个星空表面上每天和每年都以同样的方式运行,然而,相对于其它恒星,没有一颗恒星离其本位。表面的真理是,太阳在移动;而真正的真理是,太阳不会移动。然而,每个人都照着表面真理说,太阳升起和落下;这样说是可以的,因为他只能这么说;但确认这个表面真理,然后照之思考,就会钝化和模糊理性理解力,或使理性理解力变得迟钝和昏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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