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真实的基督教 #245

245.众所周知,教

245.众所周知,教会取决于它的教义,而教义来自圣言。然而,建立或形成教会的,不是教义,而是教义的完整和纯洁,因而是对圣言的理解。建立并构成个体人里面的特定教会的,也不是教义,而是基于教义的信仰和生活。同样,具体地建立并构成人里面的教会的,不是圣言,而是基于真理的信仰和基于良善的生活,人从圣言中获得这些真理和良善,并应用于自己。圣言就像深处包含大量金银的矿山,又像越往深处,藏着的石头就越宝贵的矿山;这些矿山照着人对圣言的理解而被打开。如果人不理解圣言的真正性质,就是它在自己里面,在其核心和深处的样子,那么圣言就无法在他里面形成一个教会,就像亚洲的矿山不会使一个欧洲人变得富有一样;当然,如果他是矿山的主人和开采者之一,情况就不同了。

对那些为了信仰的真理和生活的良善而查考圣言的人来说,圣言就像波斯王、莫卧儿或中国皇帝的宝库,而教会之人则像负责管理它们的官员,可以随意取用。然而,那些只拥有并阅读圣言,却不试图从中为他们的信仰寻求真正真理,为他们的生活寻求真正良善的人,就像那些只通过道听途说知道那里有大量财宝,却没有从中得到一分钱的人。那些拥有圣言,却没有从中获得对真正真理的任何理解,或对真正良善的任何意愿的人,就像那些因从别人那里借来的钱而自认为很富有的人,或像那些持有属于别人的地产、房子和商品的人。谁都能看出,这只是一种幻觉。他们又像那些穿着华服昂首阔步,乘坐镀金的马车,后面和两边有随从,前面有开路的,然而这种辉煌一点也不属于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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