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圣爱与圣智 #423

423.在理解力中被

423.在理解力中被智慧洁净的爱变得属灵和属天,这一点无法通过它们与心肺的对应关系清楚看出来,因为人无法看到使得肺保持在呼吸状态的血液质量如何。血液有可能充满杂质,无法与纯净血液区分开。此外,纯属世人的呼吸看上去和属灵人的一样。然而,两者在天堂却截然不同,因为在天堂,每个人都照着爱与智慧的婚姻进行呼吸。因此,天使怎样照着这婚姻被认识,就怎样照着他们的呼吸被认识。正因如此,凡没有这种婚姻的人,当进入天堂时,都会感到胸痛,并且呼吸困难,就像一个垂死挣扎的人。于是,这些人从那个地方一头栽下来,一刻不停,直到他们来到那些呼吸与他们相同的人当中;因为此时,这些人通过对应而拥有相似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相似的思维。

由此可见,对属灵人来说,他的血更纯净,被有些人称为动物灵(the animal spirit),它被洁净到此人拥有一种爱与智慧的婚姻的程度。最直接地对应于该婚姻的,就是这种更纯净的血。由于它流入身体的血液中,所以可推知,身体的血液也通过它被洁净。对那些爱在理解力中被玷污的人来说,情况恰恰相反。然而,正如我们所说的,人无法通过检查血液来验证这一切;不过,他能通过观察爱之情感来验证,因为这些情感与血液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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