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408.(10)爱或意愿将智慧或理解力引入它家里的一切事物中。我们所说的爱或意愿的家是指就心智的一切而言的整个人;由于这些对应于身体的一切,如前所示,所以我们所说的家也指就被称为肢体、器官和内脏的身体的一切而言的整个人。肺被引入这一切的方式,和理解力被引入心智的一切的方式是一样的,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即:爱或意愿为未来的妻子,就是智慧或理解力,预备一个家或洞房(402节);爱或意愿也在其人类形式,也就是它的家中预备一切,以便它可以与智慧或理解力联合行动(403节)。从上述内容明显可知,整个身体的所有组成部分都通过从肋骨、脊椎、胸骨、横隔膜和悬浮在它们上面的腹膜发出的韧带如此相连,以致它们被肺呼吸牵引并带入类似的交替运动中。
从解剖学的研究可以看出,肺的交替运动还进入内脏最深处;因为上述韧带附着在包裹内脏的表皮或鞘上,这些表皮或鞘通过延伸甚至进入内脏的最内在部分,动脉和静脉也通过它们的分支进入。由此可见,在身体的每一个组成部分中,肺呼吸都完全与心脏结合。为使结合在方方面面都是完全的,心脏本身甚至也参与肺运动;因为它位于肺腔之中,通过心房(和右心室)与肺腔相连,并停靠在横隔膜上,因此它的动脉也参与了肺运动。此外,胃通过食管和气管的连接而与肺有类似的连接。举这些解剖学实例是为了说明,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的结合是何性质,合在一起的这两者与心智的一切是如何结合的;属灵的结合和身体的结合是一样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