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405.来自属意愿的爱的这三者在理解力中依次相随,这一点的确能被理性人理解,却无法被清楚看见,从而无法被证明,以至于被相信。但由于通过对应,属于意愿的爱与心行如一体,属于理解力的智慧与肺行如一体,如前所示,所以我们刚才(404节)关于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以及思维的说明,再没有比在肺及其结构中看得更清楚、证明得更充分的了。因此,必须简要描述这些情况。
出生后,心脏将血液从右心室输送到肺部,在经过肺部之后,又将它(从左心房)排入左心室,从而打开肺部。心脏通过肺动脉和肺静脉完成这一过程。肺部有支气管,支气管分叉,最后终止于肺泡;肺允许空气进入肺泡,从而进行呼吸。支气管及其分支周围还有被称为支气管动脉和支气管静脉的动脉和静脉,它们是由奇静脉或腔静脉和主动脉产生的。这些动脉和静脉与肺动脉和肺静脉是分开的。由此明显可知,血液通过两条路线流入肺部,并通过两条路线从肺部流出。这就是为何肺部呼吸的节奏与心脏的不同。众所周知,心脏的交替运动和肺部的交替运动并不一致。
由于心和肺与意愿和理解力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如前所示,还由于因着这种对应关系,它们的结合具有这样的性质:这一个怎样起作用,那一个就怎样起作用,所以从血液由心脏流入肺部可以看出意愿如何流入理解力,并产生刚才(404节)关于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以及思维所说的那些结果。它们的对应关系向我揭示了这一切,以及许多与这个主题有关,但无法用三言两语解释清楚的其它事。
既然爱或意愿对应于心,智慧或理解力对应于肺,那么可推知,肺里面的心血管对应于对真理的情感,肺支气管的分支对应于源于这些情感的感知和思维。凡从其起源探究肺部的所有组织,并与意愿的爱和理解力的智慧进行类比的人,都能在一种形像中看见前面(404节)所提到的事物,从而对它们深信不疑。然而,由于只有少数人熟悉心肺的解剖学细节,还由于通过不熟悉的东西来证实一件事会造成模糊,所以我省略了进一步的类比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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