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398.由于被称为灵魂的,是爱与智慧,因而是意愿与理解力,还由于接下来需要说明灵魂如何在身体里面进行运作,并掌控它的一切功能,而这一切可从心与意愿并肺与理解力的对应关系中得知,所以我们根据这种对应关系披露以下观察资料:
(1)爱或意愿正是人的生命。
(2)爱或意愿朝着人类形式和构成该形式的一切成分而不断努力。
(3)没有与智慧或理解力的一个婚姻,爱或意愿不能通过它的人类形式做任何事。
(4)爱或意愿为未来的妻子,就是智慧或理解力,预备一个家或洞房。
(5)爱或意愿也在其人类形式中预备一切,以便它可以与智慧或理解力联合行动。
(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
(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10)爱或意愿将智慧或理解力引入它家里的一切事物中。
(11)若不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爱或意愿什么也不做了。
(12)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并使智慧或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相互结合。
(13)凭借爱或意愿所赋予的一种能力,智慧或理解力能被提升,也能接受并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光的那类事物。
(14)爱或意愿同样能被提升,也能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热的那类事物,只要它热爱在同一层级的配偶。
(15)否则,爱或意愿会把智慧或理解力从它的高处拉下来,以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
(16)如果它们被一起提升,那么爱或意愿会在理解力中被智慧洁净。
(17)如果它们没有被一起提升,那么爱或意愿会在理解力里面并被理解力玷污。
(18)被理解力中的智慧洁净的爱变得属灵和属天。
(19)在理解力里面并被理解力玷污的爱变得属世、感官和肉体化。
(20)被称为理性的理解力官能和被称为自由的行动官能仍旧存留。
(21)属灵和属天之爱就是对邻之爱和对主之爱,而属世和感官之爱则是对世界的爱和对自己的爱。
(22)仁和信及其结合的情况,跟意愿和理解力及其结合的情况是一样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