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3.2爱与智慧有层级之分,因而热、光、大气也有层级之分
179.若不知道层级的存在,以及何为层级,其性质如何,接下来的内容无法理解,因为一切受造物,因而一切形式里面都有层级的存在。因此,有关天使智慧的这一部分将论述层级。从存在三层天堂天使的事实清楚可知,爱与智慧有层级之分。在爱与智慧方面,第三层天堂的天使远胜第二层天堂的天使,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又远胜最低层天堂的天使,以致他们不能在一起。爱与智慧的层级将他们区别并分开。正因如此,最低层天堂的天使无法上升到高层天堂的天使那里,即便被允许上去,也看不见他们周围的高层天使或任何事物。他们之所以看不见,是因为高层天使的爱与智慧处于更高层级,超出低层天使的理解范畴。事实上,每位天使都是自己的爱和自己的智慧,爱连同智慧在其形式上就是人,因为神作为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就是一个人。
有时,我被恩准看见最低层天堂的天使上到第三层天堂的天使那里;当他们向那里一路爬上去时,我听他们抱怨说,他们没有看见任何人,其实他们一直在高层天使中间。后来他们得到指教:这些天使不为他们所见,是因为他们感觉不到这些天使的爱与智慧,正是天使的爱与智慧使他显为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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