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77

677.“其余的都害

677.“其余的都害怕”表示那些在某种程度上属灵之人的心智所受的干扰和转身离开。这从“其余的”和“害怕”的含义清楚可知:“其余的”是指那些不仅是外在和属世的,还在某种程度上是内在和属灵的之人(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害怕”是指在心智上受到干扰,并转身离开那些纯属世的,因而处于纯粹的虚假和邪恶之人;下面会看到,“害怕”表示这种干扰和转身离开。

首先要说一说由“害怕,将荣耀归给天上的神的其余的”所表示的那些人,他们不仅是属世的,还在某种程度上是属灵的。事实上,当只居于纯属世之人的外在的良善之真理从他们那里被夺去时,他们不受来自地狱的虚假和邪恶的干扰,更不会转身离开;因为从内层隐藏在他们里面、适合他们的思维和意愿是由纯粹的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以及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构成的;因此,当他们处于这些时,就会对真理和良善感到异常愤怒,从而急切地想要摧毁它们。这就是为何当恶人不再处于外在时,他们不害怕邪恶和虚假,甚至不害怕地狱,因为这些东西属于他们的爱,因而是他们生命的快乐。但那些也属灵的人则不然;这些人在被邪恶和虚假侵扰时,就在心智上受到干扰,感到害怕,当他们在恶人当中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因为他们害怕丧失属灵生命,因此在心智上受到干扰,并变得警觉,向主祈求帮助,转身离开恶人。

当灵界的社群被洁净时(每当恶人,尤其假冒为善的人混进社群,与那里的善人混在一起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他们存在的迹象就是理解力的模糊,对良善的感知的丧失和对真理的情感的迟钝等等),来自地狱的流注就被允许进入,恶人因这流注就欢喜,而善人却在心智上受到干扰,并转身离开。故有一个分离,那些感到害怕,并转身离开的人被保留下来,而其余的都被赶出去了。由此清楚可知,为何经上说一些人感到害怕,又为何这表示那些在某种程度上属灵之人的心智所受的干扰和转身离开。

在圣言中,“害怕”、“惊惶”和类似表述经常被用来论及善人和恶人;害怕和惊惶表示由即将发生或明显的生命危险导致的一种心智受到干扰并改变的状态;但这对善人来说是一回事,对恶人来说是另一回事。对善人来说,这是由即将发生、明显可见的灵魂危险导致的心智扰乱和状态变化;但对恶人来说,这是由即将发生、明显可见的身体生命的危险导致的。其原因在于,善人视灵魂的生命,而不是身体的生命为首要和最终事物,恶人则视身体的生命,而不是灵魂的生命为首要和最终事物。事实上,恶人从心里不相信灵魂的生命,那些确实相信的人仍只爱属于身体的事物,如各种欲望和快乐;但对善人来说,情况正好相反。

为叫人们清楚知道,“害怕或惧怕”、“惊惶”、“恐惧”和类似词语表示因内层状态的变化而在心智上受到干扰,我从圣言引用一些经文来证实。诗篇:

我的心在我中间搅动,死亡的恐怖落在我身上;惧怕和战兢临到我,惊恐笼罩着我。(诗篇55:4, 5)

这些话论及试探,在试探中,邪恶和虚假从地狱闯进来,激起对诅咒的恐惧;因为如前所述,善人由于即将发生的威胁灵魂的危险,因而由于邪恶入侵意愿的思维和意图而感到害怕和战兢。因此,便有此处经上按它们的交替次序提到的内心搅动、死亡的恐怖、惧怕、战兢和惊恐所特别表示的心智的各种扰乱。

以赛亚书:

海岛看见就都害怕,地极也都战兢,就近前来。(以赛亚书41:5)

这话论及主的降临;“海岛和地极”表示远离教会真理的外邦人或民族;他们的“害怕和战兢”表示由灭亡的恐惧,或害怕被毁灭而导致的心智扰乱。

以西结书:

所有的手都松开,所有的膝盖都沉入水中,他们必用麻布束腰,恐怖笼罩他们,所有脸上都必羞愧;他们要将银子抛在街上,他们的金子等于可憎之物。(以西结书7:17–19)

这段经文也论述了主的降临,这些话论及它;由邪恶引发的悲伤和良善引发的喜乐所产生的心智的各种扰乱由害怕和悲伤的各种表达方式来描述,如“手松开,膝盖沉入水中”、“恐怖笼罩他们,所有脸上都必羞愧”,它们不仅表示心智的各种扰乱和生命状态的变化,还表示转身离开虚假和邪恶。因为他们要抛在街上的“银子”表示他们要弃绝的虚假,等于可憎之物的“金子”表示邪恶;“所有的膝盖都沉入水中”表示由于丧失爱之良善和现在所恢复的喜乐而悲伤,“沉入水中”表示哭泣。

当神性流入,并充满他们时,抓住、搅动和震动头的内在部位的神圣震颤也被称为“害怕或惧怕”、“惊恐(或惊吓、惊骇)”、“恐惧或畏惧”,这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路加福音:

当撒迦利亚看见天使时,他就惊慌,害怕也临到他,天使对他说,撒迦利亚,不要害怕。(路加福音1:12, 13)

当童女马利亚看见天使时,同样如此(路加福音1:29, 30)。当主的天使站在牧羊人旁边,主的荣耀四面照着他们时:

他们就大为惧怕;但天使对他们说,不要害怕;看哪,我报给你们大喜的好消息,是关乎万民的。(路加福音2:9, 10)

当耶稣变了形像,出现在荣耀中时,经上说:

彼得,雅各和约翰一进入云彩里就惧怕。(路加福音9:34)

马太福音:

当他们听见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时,他们就俯面,极其害怕;但耶稣进前来,摸他们,说,起来,不要害怕。(马太福音17:5–7; 马可福音9:6)

当主治好了瘫痪的人时,经上说:

惧怕抓住众人,他们颂赞神,并且满心惧怕,说,我们今日看见出奇的事了。(路加福音5:26)

当主使拿因死去的少年人复活时,经上说:

惧怕抓住了众人,他们赞美神。(路加福音7:16)

所以在启示录的此处,经上说:“他们都害怕,将荣耀归给天上的神。”此外,当妇女们进了坟墓时,她们看见一位天使坐在右边,穿着白袍,就甚惊恐(马可福音16:5, 6)。当妇女们离开坟墓时,既害怕,又战兢,又惊奇,同时大为喜乐;她们没有告诉任何人,因为她们害怕;因此,耶稣对她们说,不要害怕;你们去告诉弟兄(马太福音28:8, 10; 马可福音16:8)。去以马忤斯的两个门徒对耶稣说,几个妇女惊吓了我们(路加福音24:22)。从这些经文可以得出结论,在圣言中,“惊恐或惊骇”和“恐惧”表示由诸如造成惊奇,也与喜乐有关的那类事物的流注产生的心智的各种干扰。

再者,“惊恐(或惊吓、惊骇)”在灵义上表示因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而导致的惊恐,这些使属灵人感到惊恐,因为它们是属灵人所热爱并害怕失去的良善和真理的对立面。圣言中的许多经文都提到了灵义上的惊吓(或惊恐、惊骇)。因此,在以赛亚书:

看哪,晚上有惊吓;在早晨之前,惊吓不存在。(以赛亚书17:14)

“晚上”表示教会的末期,那时只有纯粹的邪恶和虚假;这些被称为惊吓(或惊恐、惊骇),因为它们就是地狱。但“早晨”表示教会的初期,那时没有邪恶和虚假,故经上说:“在早晨之前,惊吓不存在。”

耶利米书:

我的仆人雅各啊,不要惧怕;以色列啊,不要惊惶,因为看哪,我要从远方拯救你;雅各必得享平静安逸,无人能使他害怕。(耶利米书30:9, 10)

西番雅书:

以色列所剩下的人必得喂养安息,无人使他们害怕。(西番雅书3:13)

“雅各”和“以色列”表示教会中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的人;“无人惊吓,(使人)害怕”表示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必不侵扰他们。在其它许多经文中也一样。“敬畏或惧怕神”表示什么,将在本章第十八节经文的解释中说明。


诠释启示录 #1150

1150.启18:1

1150.启18:13.“并肉桂、香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这从“肉桂”和“香料或香”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桂”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香料或香”是指属天之爱的真理,这真理是智慧之良善,因为它来自属天之爱的良善。所表示的是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因为这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而前一节经文列举了与教义有关的事物。此处所表示的,是那些与敬拜有关的事物,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以及如此多的细节被列举出来明显看出来;若不是为了描述从头到尾对敬拜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是不会这样做的。教义与敬拜之间有这种区别:教义教导当如何敬拜神,人当如何生活才能离开地狱,接近天堂;但这些事是通过敬拜实现的,因为敬拜既是口头上的,也是实际的。

“肉桂”之所以表示属天之爱,是因为它是最优质的香料,因此,圣膏油是用肉桂和其它香料一起来制备的(可参看出埃及记30:23, 24)。圣膏油表示神性之爱,香料,也就是珍贵的没药、芳香的肉桂、甜甘蔗和桂皮,表示神性智慧,当与橄榄油连在一起时,表示与主的神性之爱合一的神性智慧。这些香料表示神性智慧,是因为“气味”表示感知,感知属于智慧。由于这就是膏油的含义,所以用于敬拜的一切事物都被膏油分别为圣,如祭坛,会幕,约柜和施恩座并基路伯,以及亚伦的圣衣和亚伦本人。这清楚表明,“肉桂”表示属天良善,“香料或香”表示从这良善发出的事物,这一切事物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在其形式上是智慧。这真理被称为智慧之良善,因为它从属天之爱的良善中获得其本质。出于这爱的敬拜已经被亵渎,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对教义的一切事物的亵渎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当教义的一切都被亵渎时,敬拜的一切也都被亵渎了,因为敬拜来自教义,并照着教义进行。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4)圣治的第四条律法是,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因为一切强迫都会夺走自由,但人应该自我强迫,因为自我强迫就是出于自由行动。人的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它从意愿那里存在于理解力的思维中,并通过思维表现在口中的言语和身体行为中。因为当人出于自由意愿某事时,他会说:“我愿意这样思考,愿意这样说,愿意这样做。”此外,人从意愿的自由中拥有思考、说话和行动的能力;意愿赋予这种能力,因为它是自由的,或它给予自由。既然自由属于人的意愿,那么它也属于他的爱,因为除了属于其意愿的爱之外,没有什么东西能构成人的自由。原因在于,人的爱如何,他就如何,或说人具有如他的爱那样的品质;因此,凡从他意愿的爱发出之物都从他的生命发出。这清楚表明,自由属于人的意愿、爱和生命;因此,它与他的自我、性质和性情构成一体。

由于主的意愿是,从祂自己来到人这里的一切都要被归给人,就好像是他自己的(否则,人里面就没有用来实现结合的互动的手段),所以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的理解力和意愿决不可以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强迫。谁不能思想并意愿邪恶或良善,以反对法律,或遵守律法,反对君王或同意君王,甚至反对神,或顺服神呢?然而,人不被允许说和做他所思想和意愿的一切;因为有恐惧在强迫外在,但这些恐惧不能强迫内在。原因在于,外在必须通过内在被改造,但内在不能通过外在被改造;因为内在流入外在,反过来不行,或说内在通过流注进入外在,但外在不进入内在。此外,内在属于人的灵,外在属于他的身体;由于必须被改造的,是人的灵,所以它不可以被强迫。

尽管如此,有些恐惧会强迫人的内在或他的灵,但它们只是那些从灵界流入,或说通过来自灵界的流注进入,一方面与地狱的惩罚有关,另一方面与失去神的宠爱有关的恐惧。但对地狱惩罚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外在恐惧,而对失去神的宠爱的恐惧是一种属于思维和意愿的内在恐惧或敬畏;它是添加到爱上,并与爱结合,最终与爱构成一个本质的神圣恐惧或敬畏。它就像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并出于对他的爱而害怕伤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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