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6.“在地震中被杀的人名有七千”表示在这种状态变化下,一切良善之真理,因而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也都在他们那里灭亡了。这从“被杀”、“地震”、“人名”和“七千”的含义清楚可知:“被杀”是指属灵地被杀,也就是因邪恶和虚假而灭亡(参看AE 315, 547, 572, 589节);“地震”是指对那些属教会的人来说,内层状态的变化(参看AE 674节);“人名”是指良善之真理和由此而来的对真理的理解(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七千”是指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因为“七”表示一切事物,论及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事物(关于这个数字的含义,可参看AE 257节);当这个数字乘以10,或100、1000时,它的含义保持不变,因为这些数字表示一切事物。由此可见,“在地震中被杀的人名有七千”表示在这种状态变化下,一切良善之真理,因而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都灭亡了。
“人名”表示良善之真理和由此而来的对真理的理解,这一点可从“名”的含义清楚看出来,“名”是指一个事物的品质,对人来说,则是指状态的品质,因为灵界没有像自然界那样的人名。在灵界,所有人都照其生命的品质而得名,因而在社群之内和社群之外是不同的。在社群之内,每个人的生命状态的品质是恒定不变的,因为那里的每个人都住在某个方位上,也根据其情感和聪明的品质而在相对于中心的一定距离处;故他的名字与这种品质是一致的。因此,当一个社群里的某个人的名字被听见时,他的品质也被认识。这就是为何“名字”在灵义上表示一个事物和一种生命状态的品质。但在社群之外,根据人的生命状态的这种取名不是恒定不变的;因为在一个人-灵进入某个社群之前,他会经历很多状态,好脱去与他的主导爱不一致的东西,披上诸如与它一致的那类东西;然而,每个人仍根据他所处的状态,以及对其状态品质的观念和感知而得名。在灵界,名字被属灵地叫出来(可参看AE 102a节);在圣言中,“名字”表示生命状态的品质(AE 148节);因此,“耶和华的名”和“主的名”表示藉以敬拜祂的一切事物,因而表示爱与信的一切事物(AE 102, 135节);在圣言中,“(男)人”表示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和由此而来的对真理的理解(AE 280, 546节)。由此清楚可知,“人名”表示什么。
前面已经说明,为何良善之真理,因而源于它们的理解因大地震所表示的状态的显著变化而灭亡,即:在教会结束时,就是当最后的审判即将来临时,那些属灵地良善之人从那些只属世地良善之人那里被带走;当情况是这样时,一切良善之真理,因而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也从后者那里被夺走了;因为对缺乏任何属灵之物的属世人来说,真理和良善只居于他们的外在,而虚假和邪恶却居于他们的内在;因此,当仅外在上与他们交流的善人被带走时,外在也被带走,内在则被揭开;如前所述,这些内在充满纯粹的邪恶之虚假。这就是为何这些话表示一切良善之真理和对真理的一切理解都在那些剩下来的人身上灭亡了。
474.启10:5,6.“我所看见的那踏海踏地的天使向天举起右手来,指着那直活到永永远远的,起誓说”表主指着自己宣誓和证明。“那踏海踏地的天使”表示主(470节);“向天举手”表示宣誓“不再有时日了”(第6节);“起誓说”表示证明“在第七位天使发声的日子,神的奥秘就成全了”(第7节);“活到永永远远的”表示主自己,如前所述(启示录1:18;4:9,10;5:14;但以理书4:34)。稍后会看到,主指着自己证明。综上所述,明显可知“我所看见的那踏海踏地的天使向天举起右手来,指着那直活到永永远远的起誓说”这句话表示主指着自己宣誓和证明。
耶和华指着自己宣誓,也就是证明。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指着自己起誓,我口所出的话并不返回。(以赛亚书45:23)
我指着自己起誓,这宫殿必变为荒场。(耶利米书22:5)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灵魂起誓。(耶利米书51:14;阿摩司书6:8)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圣洁起誓。(阿摩司书4:2)
耶和华指着自己的右手和祂大力的膀臂起誓。(以赛亚书62:8)
看哪,我指着我的大名起誓。(耶利米书44:26)
耶和华,也就是主,“指着自己起誓”表示神性真理来证明,因为主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因而通过并凭它自己来证明。除此以外,“耶和华起誓”还可见于其它地方(以赛亚书14:24;54:9;诗篇89:3,35; 95:11;110:4;132:11)。经上之所以说“耶和华起誓”,是因为建在以色列人当中的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主与该教会的结合因此以一个约来代表,就是诸如两个对着契约发誓的人之间所立的那种约;因此,誓言就是这个约的一部分,故经上说“耶和华起誓”;然而这句话的意思并不是说祂真的起誓了,而是说神性真理证明它。
一个誓言就是一个约的一部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向你起了誓,立了约,你就成了我的。(以西结书16:8)
记念他的圣约,就是他所起的誓。(路加福音1:72-73;诗篇105:9;耶利米书11:5; 32:22;申命记1:34; 10:11; 11:9, 21; 26:3, 15; 31:20; 34:4)
由于约是主与教会,并教会与主相互结合的代表,还由于誓言是这约的一部分,人要通过、因而也凭其中的真理起誓,故以色列人被允许指着耶和华起誓,因而指着神性真理起誓(出埃及记20:7;利未记19:12;申命记6:13;10:20;以赛亚书48:1; 65:16;耶利米书4:2;撒迦利亚书5:4);不过,当教会的代表被废除后,立约的誓言也随之被主废除了(马太福音5:33-37; 23: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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