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75

675a.“那城的十

675a.“那城的第十部分倒塌了”表示教义的真理不再存在于那些剩下的人身上。这从“十”、“第十部分”、“城”和“倒塌”的含义清楚可知:“十”是指所有人和所有事物,以及很多人和很多事物;“第十部分”是指所有和很多或大量(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城”是指教义,也指教义之真理,因为教义若要成为教会的教义,就必须由来自圣言的真理构成,“城”表示教义(可参看AE 223节);“倒塌”是指分离,因而是指不存在;因为分离和不存在论及教义之真理,而倒塌论及一座城。

因为每个具体事物都照着属世意义上的主题与属灵意义上的主题的对应关系而有自己的类似和恰当的表达;此处在属世意义上的主题是一座城,而在属灵意义上的主题则是教义之真理。真理并不存在于那些剩下来的人身上,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可推知,即:当善人从善人和恶人混居的社群中被带走,并被提入天堂时,教义之真理就不再留在恶人身上,因为那时,他们被剥夺了他们与能使他们可以说于外在处于真理,因而从教义谈论真理的善人的交流。

因为灵界有一种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交流;通过这种交流,一个人被另一个人持守住,因而在同一社群里的所有人都互相被持守在一种相似的情感中,也相应地被持守在一种相似的良善中;恶人也是这样被善人持守的。这些恶人具有这种性质,他们能披上圣洁、虔诚、聪明和对教会及其教义的热情的外表,还能在生活上披上发自内心的公义和诚实的外表,尽管在自己里面,他们从内在没有这些东西。这些人就是恶人,按照吩咐上了天的“两个见证人”所表示的善人被带走后,教义之真理就无法存在于他们身上。

要知道,灵界有许多社群是由这些人形成的,这些社群合在一起由过去的“先前的天或第一层天”(启示录21:1)来表示。关于这些社群或这层天,《最后的审判》这本小著记载了许多事。诸如前面所描述的那些恶人,以及与他们联系在一起的善人就在这些社群中;只要这些人在同一个社群中结合在一起,恶人在外在上看起来就和善人一样;但当他们分离时,他们里面那只是假装和虚伪的外在良善就被分离,他们的内层则敞开,这些内层都是属地狱的,充满纯粹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最后审判之前不久,这样一种分离和随之而来的这样一种状态就存在于灵界;因此,这就是此处所描述的状态;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末期,就是总体的审判即将来临之时。

“十”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以及很多人和很多事物,这一点可从圣言中出现这个数字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摩西五经:

耶和华已将祂与你所立的约吩咐你去遵行,就是祂写在两块石版上的十句话。(申命记4:13)

申命记:

耶和华将祂在山上从火中间对你们所说的那十句话,照先前所写的,写在这版上。(申命记10:4)

“十句话”或“十条诫命”构成十诫,因为“十”表示所有事物,故“十句话”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律法。

由于“十”表示所有人,所以主将天国比作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其中五个是谨慎的,五个是愚拙的(马太福音25:1, 2等)。天国被比作的“十个童女”表示所有属教会的人,因为“十”表示所有,“童女”表示教会;但“五”表示一些,或一部分,因为一些童女是谨慎的或聪明的,一些是愚拙的。这就是圣言中的数字“五”的含义。“灯”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此处是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以及教义和信仰的真理;“油”表示爱与仁之良善;“新郎”是指主,“婚礼”是指天堂和教会,它们因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而被称为“婚礼”;由于哪里没有这种婚姻,哪里就没有天堂和教会,所以那些知道信之真理,却没有爱之良善的人被称为“愚拙”,而那些拥有爱之良善的人被称为“谨慎或聪明”;因为如前所述,此处“灯”表示信之真理,“油”表示爱之良善。“童女”表示教会,因为在圣言中,“童女”和“女儿”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正是由于这种情感,教会才是一个教会。这就是为何如此多的经文提到“锡安的童女和女儿或女子”,“耶路撒冷的童女和女儿或女子”,这些词语处处都表示教会。

由于“十”表示所有和很多或大量,所以主论到去远方的贵胄说:

他叫了他的十个仆人来,交给他们十锭(即弥拿)去作生意;他们作完生意后,一个说,他的一锭赚了十锭;他对这个仆人说,你可以有权柄管十座城;第二个说,你的一锭已经赚了五锭;他对这个仆人说,你也可以管五座城;而论到把他的一锭包在手巾里,没有作生意的第三个仆人,他说,夺过他这一锭来,给那有十锭的。(路加福音19:12–14, 16–20, 24)

此处也用到数字“十”和“五”,因为“十”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五”表示一些人和一些事物。去远方的贵胄叫到自己跟前的“十个仆人”表示所有在世上的人,具体地表示所有属教会的人;因为“贵胄”是指主,“去远方”表示主离开世界,那时祂似乎不在;他交给十个仆人去作生意的“十锭”表示来自圣言的一切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因为“锭”,也就是银钱,表示真理的知识和感知它们的能力;“作生意”表示通过这些去获取聪明和智慧;用一锭赚了十锭的仆人表示那些为自己获得大量聪明和智慧的人;用一锭赚了五锭的仆人表示那些为自己获得一些聪明和智慧的人;经上说要给他们的“城”表示教义的真理,“管它们”表示聪明和智慧,并由此而来的生活和幸福。由此清楚可知,“十座城”和“五座城”表示什么。由于那些没有为自己获得任何聪明的人就像刚才所说的“愚拙童女”,他们只在记忆中,而不是在生活上拥有真理,所以他们离世后,就被剥夺真理;而那些既在记忆中,也在生活上拥有真理的人则在聪明上变得富有,直到永远,故经上说,他们要从那什么也没赚到的人那里夺过那一锭来,给那赚了十锭的。

这些人也一样:

按着各人的才干给他们他连得,一个给了五个,一个给了两个,第三个给了一个;其中第一个用五个他连得另赚了五个;第二个用两个他连得另赚了两个;第三个把他的一个他连得埋藏在地里,主指着他说,夺过那不作生意,也不赚钱之人的那一他连得,给那有十个他连得的,因为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充足有余;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马太福音25:14–30)

此处“五”和“十”也表示一些和大量;因此,第一个从一些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中为自己获得了大量智慧。从那没有为自己获得任何聪明的人那里夺过来,给那有大量的,是因为当人死后成为灵时,他会将其从圣言和教会的教义所汲取的一切事物和每一个事物都带在身上。但那些没有通过这些知识为自己获得任何聪明的人从内在是邪恶的,因而滥用了他们仅在记忆中所拥有的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以统治在最低层天堂或终端天堂的简单善人,并向他们行恶。这就是为何这些真理和良善从他们那里被夺走,给那些拥有很多的人,因为后者不滥用它们,而是用它们履行功用。

那些在世上没有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为自己获得属灵聪明的人是邪恶的,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所有人都生在各种邪恶中,这些邪恶只有通过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也就是通过将真理应用于功用,因而在生活上领受它们才能被移走。因此,对那些赚了钱的人,经上说:

你这又良善又忠信的仆人,你既在少许的事上忠信,我要派你管理许多的事,进来你主人的喜乐吧!(马太福音25:21, 23)

对那什么也没赚到的人,经上说:

把这无用的仆人丢在外面黑暗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马太福音25:30)

675b.由于“十”表示所有和很多或大量,所以主也在其它经文中用到这个数字,在那里,必须把它理解为所有和很多或大量。如路加福音:

论到那有十块银钱(希腊货币:德拉克马)的妇人,她若失落一块,岂不点上蜡烛,打扫屋子,细细地找,直到找着吗?(路加福音15:8)

此处“十”表示大量或很多。这话论及一个妇人,说她要“点上蜡烛,打扫屋子”,是由于在圣言的每个细节中的灵义。在灵义上,“妇人”表示在对真理的情感方面的教会,因而也表示属于教会的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一块银钱或德拉克马”表示真理;“失落一块银钱或德拉克马”表示失去一个真理或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点上蜡烛”表示出于情感自我检查;“打扫屋子”表示走遍整个心智,在真理隐藏的地方检查每个细节。这就是这些话的灵义。“一百”与“十”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大量或很多;因此,一个类似的寓言说到:有一百只羊,如果失了一只(马太福音18:12, 13; 路加福音15:3–7)。

在以下经文中,“十”也表示所有和很多或大量。以赛亚书:

必有许多又大又美的房屋成为荒废,无人居住;十亩葡萄园要出一罢特。(以赛亚书5:9, 10)

这话论及真理在那些属教会的人身上的荒凉;“必有许多又大又美的房屋成为荒废”表示教会之人,尤其在来自良善的真理方面的这些人;“又大又美”,也就是房屋,表示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理解,因为“大”论及良善和对它的情感,“美”论及真理和对它的聪明;“十亩葡萄园要出一罢特”表示在人里面的教会的一切事物中,几乎没有任何来自良善的真理,因为“罢特”与酒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因此,“十亩葡萄园”表示人里面的教会的一切事物。

摩西五经:

你们若逆着我而行,我就要折断你们粮食的杖,使十个女人用一个烤炉给你们烤饼,按分量将饼交回你们。(利未记26:23, 26)

“折断粮食的杖”表示剥夺属灵的食物,因而剥夺属灵的滋养,因为“粮食”表示滋养灵魂的一切,尤表爱之良善;因此,“十个女人用一个烤炉给你们烤饼”表示在人里面的教会的一切事物中,良善和真理如此之少,以至于几乎没有;“十个女人”表示教会的一切事物;“饼”表示滋养灵魂的良善和真理;“烤炉”表示预备属灵食物的地方,因而表示有它在里面的那个人;“按分量将饼交回”表示诸如属灵地进行滋养的那类事物的断绝或不足和缺乏。

撒迦利亚书:

必有许多人民和众多民族来到耶路撒冷寻求万军之耶和华,恳求耶和华的面。在那些日子,必有十个人从诸族的一切舌头中出来,拉住一个犹太人的衣襟,说,我们要与你们同去,因为我们听见神与你们同在。(撒迦利亚书8:22, 23)

这些话论及主将外邦人或列族召集起来,允许他们进入教会。“十个人从一切舌头中出来”表示所有人,无论属于哪个宗教,也就是那些到耶路撒冷来寻求万军之耶和华的人,换句话说,那些想加入教会并承认主的人;因此,“十个人”表示所有这样的人,“诸族的舌头”表示他们的宗教或宗教原则。不过,前面(可参看AE 433d节)解释了这段经文和其余的经文,那里说明,“耶路撒冷”不是指耶路撒冷,“犹太人”也不是指任何犹太人。

阿摩司书:

耶和华说,我恨恶雅各的骄傲和他的宫殿;因此,我必关闭这城和其中所充满的;那时,若在一房之内剩下十个人,他们必死亡。(阿摩司书6:8, 9)

耶和华所恨恶的“雅各的骄傲和他的宫殿”表示对那些属教会的人来说,对虚假的爱与信,“骄傲”表示对虚假的爱,“宫殿”表示虚假本身,它们被称为宫殿,是因为它们属于骄傲的人,还因为这些人的虚假在外在形式上被美化,以显得宏伟壮丽,尽管它们是最卑鄙肮脏的,就像满了垃圾和污物的小屋;“关闭这城和其中所充满的”表示谴责这教义,因为它充满邪恶之虚假,被它们占据,“城”表示教义,“所充满的”表示邪恶之虚假;因此,“那时,若在一房之内剩下十个人,他们必死亡”表示每个人里面的一切良善之真理必灭亡,“十个人”表示一切真理,“房”表示在良善方面的人,“死亡”表示灭亡。

撒迦利亚书:

先知看见一飞行的书卷,长二十肘,宽十肘;这是发出行在整个地面上的诅咒。(撒迦利亚书5:2, 3)

“飞行的书卷”是指“发出行在整个地面上的诅咒”,它长二十肘,宽十肘,因为“二十”和“十”表示所有,在此表示变成邪恶的一切良善和变成虚假的一切真理;“二十”论及良善和它的一切,“十”论及真理和它的一切;此外,“长”也表示良善,“宽”表示真理(参看AE 355e, 627a, 629a节;《天堂与地狱》,197节)。

由于“十”表示所有事物和很多事物,所以在以下经文中,“十倍或十次”表示如此多次,或如此多倍,以及总是。但以理书:

发现他们所有的人中,没有一个比得上但以理、哈拿尼雅、米沙利、亚撒利雅的;在王考问他们智慧和聪明的每句话中,他发现他们比全国所有的占星家和占卜的胜过十倍。(但以理书1:19, 20)

摩西五经:

所有看见我的荣耀和我在埃及与旷野所行的神迹,仍然试探我这十次的人,他们绝不能看见这地。(民数记14:22, 23)

约伯记:

你们这十次羞辱我,也不觉得羞耻,你们使自己变得刚硬。(约伯记19:3)

在这些经文中,“十倍或十次”表示在任何时候,或总是,如此多次。

在但以理书和启示录,角被归于兽,有的有十个,有的有七个,有的有三个,这些兽的“角”表示虚假攻击真理和邪恶攻击良善的能力,“十角”表示最高能力。但以理书:

从海中上来的第四兽有十角;至于那十只角,就是从这国中兴起的十个王。(但以理书7:7, 20, 24)

此处兽的“十角”表示虚假攻击真理的最高能力;“十个王”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虚假,“国”表示被败坏的教会。启示录:

那龙有七头十角,头上戴着七个冠冕。(启示录12:3)

又:

从海中上来的兽有七头十角,角上戴着十个冠冕。(启示录13:1)

又:

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满了亵渎之名,有七头十角;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他们还没有得国;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启示录17:3, 7, 12)

这些经文的细节的含义将在下面的解释中看到。

675c.由于“十”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所以可推知,“第十部分”表示一切。“十分之一”和“什一奉献”即源于此,当禾场和酒榨,或五谷和酒的第十部分交给利未人时,这些表示一切都是神圣和蒙福的;当第十部分又取十分之一给了亚伦时,对利未人来说,同样如此。对此,圣言如此记着说:

你要把你的种一切的出产,就是田地年年所出的,献上十分之一。(申命记14:22)

民数记:

对利未人说,十分之一必须给他们为业,他们必须再从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为举祭献给耶和华,这举祭要算为禾场上的五谷和酒醡中满满的酒;他们必须将十分之一的十分之一交给祭司亚伦。(民数记18:24–28)

“十分之一”表示在所有事物中的赐福,因而表示一切都是神圣和蒙福的,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玛拉基书:

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库房,使我家有粮;以此试试我,是否为你们敞开天上的窗户,倾福与你们,甚至无处可容。(玛拉基书3:10)

“敞开窗户,倾福”表示流入的神性或神性流注,这是聪明和永生的源头;前面(AE 644节)的“雨”所表相同;若带来十分之一,所给予的“福”也准确地表示这一点;因此,“十分之一”在此表示一切都如此蒙福。为使亚伯拉罕从他的仇敌那里所夺的一切都能蒙福,经上说:

他把所有的拿出十分之一来给麦基洗德,麦基洗德是撒冷王,同时也是至高神的祭司。(创世记14:18, 19)

雅各同样许诺并发誓:

他若平安地回到他父亲的家,凡耶和华所赐给他的一切,必献上十分之一。(创世记28:21, 22)

从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清楚看出,在圣言中,“十”和“十分之一或第十部分”表示什么。

“十”表示所有事物的原因源于天堂本身;因为天堂,无论整体还是每个部分,都类似一个人,因此被称为最大的人。这最大的人或天堂的生命的一切力量都终止于两只手和两只脚,手终止于十个手指,脚终止于十个脚趾;因此,就能力和支撑而言,人的一切事物最终都聚集于十个手指和脚趾,所以这些表示人的一切事物;此外,在圣言中,终端表示一切事物。


诠释启示录 #364

364a. 启6:4

364a. 启6:4.“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表示在良善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这从“马”和“红”的含义清楚可知:“马”是指理解力或智力(对此,参看AE 355节)。由于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属于圣言所在的教会之人的状态,所以“马”表示教会之人在圣言方面的理解力或智力。“红”或“染红”是指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故在此处是指在良善方面对圣言的理解的品质。“红”在此表示在良善方面被毁的这理解力,这一点从本节经文接下来的话可以看出来,因为经上说“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使人彼此相杀;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了他”,这句话表示随之而来的对一切真理的灭绝。由于约翰所看到的马是按颜色来区分的,第一匹马是白的,第二匹是红的,第三匹是黑的,第四匹是灰白的,而颜色表示一个事物的品质,所以在此先说一说颜色。天堂会出现各种颜色,它们从那里的光获得自己的起源;这光在亮度和辉煌上远远胜过世上的光,那里的颜色也是如此;由于那里的光来自天堂的太阳,即主,并且是发出的神性,因而那光是属灵的,所以一切颜色也都表示属灵事物。由于发出的神性就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还由于天堂里的神性良善显为火焰之光,神性真理显为明亮的白光,所以有两种颜色是那里所有颜色的基本色,即红色和白色;红色从火焰之光获得自己的起源,而火焰之光是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白色则从明亮的白光获得自己的起源,而白光是从神性真理发出的;因此,只要颜色源于红色,它们就表示良善,只要它们源于白色,它们就表示真理。

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从经历中所说关于颜色的内容可以更好地明白这些事,即:在天堂可以看到最美丽的颜色(AC 1053, 1624节);天堂里的颜色来自那里的光,是光的修改和变化(AC 1042—10431053, 1624, 3993, 4530, 4742, 4922节);因此,它们是真理和良善的表象,表示诸如属于聪明和智慧的那类事物(AC 4530, 4677, 4922, 9466节);因此,以弗得的胸牌,或乌陵和土明上各种颜色的宝石表示天堂和教会中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一切事物,所以胸牌一般表示从神性良善闪耀的神性真理(AC 9823, 9865, 9868, 9905节);从那里而来的回应通过光的变化和光辉,同时通过默示的感知,或通过从天堂发出的活生生的声音而给出(AC 3862, 9905节);只要颜色源于红色,它们就表示良善,只要它们源于明亮的白色,它们就表示真理(AC 9467节)。关于天堂之光,它来自何处,是什么,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 275节)。

此外,要知道,“红色”不仅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是何品质,还表示一个事物在邪恶方面是何品质;因为这个颜色不仅从来自天堂太阳的火焰之光存在,如前所述,还从地狱里的火焰品质或火焰之物存在,这火焰品质或火焰之物来自那里的火,这火就像煤火或炭火。因此,天堂里的红色完全不同于地狱里的红色;天堂里的红色闪闪发光,是活的,而地狱里的红色极其模糊,是死的;此外,天堂的红色赋予生命,而地狱的红色带来死亡;原因在于,红色所源于的火在其起源上是爱;天堂之火来自天堂之爱,地狱之火来自地狱之爱;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参看《属天的奥秘》,4906, 5071, 5215, 6314, 6832, 7575, 10747节; 《天堂与地狱》,134, 566–575节);故从那里存在的“红色”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之品质。此外,在希腊原文,这红色,也就是这匹马的“红”色,源于一个表示火的词语。这一切,连同对本节这匹马的描述,清楚表明为何“红马”表示在良善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

364b. “马”表示这类事物或与主题有关的某种事物,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当“印被揭开”时,马就被看到了,经上说“它们出来”,因为马不可能从书卷中出来,而“马”所表示的那些事物却能显现。我从经历中已经十分清楚地知道,“马”表示理解力或智力,“颜色”表示它的品质;因为我好几次看见正在从理解力沉思某个主题的灵人们骑在马上,当我问他们是否在骑马时,他们说,他们没有,而是站在那里沉思某个主题;这清楚表明,骑马是代表他们理解力的运作的一种表象。

还有一个地方被称为聪明和智慧者的集会,许多人到这个地方来求助于沉思,当有人来到这里时,各种颜色、各种华丽装饰的马,以及马车,一些骑马的人和一些坐车的人就向他显现;那时,当被问到他们是否骑着马或乘坐在车上时,他们说,没有,他们正在进行沉思;由此也清楚可知,“马”和“车”表示什么。不过,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白马》这本小著。由此可见,为何当书卷的封印被揭开时,约翰就看到马,以及它们表示什么。之所以看到这些马,是因为圣言的一切属灵事物都是以字义通过诸如对应或代表、因而表示它们的那类事物来阐述的,并且这是为了神性可以在那里处于终端,因而处于完全,这在前面已经说过多次了。

“染红”或“红”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这一点也可从以下圣言经文看出来。摩西五经:

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血中洗了袍褂。他的眼睛比酒红润;他的牙齿比奶更白。(创世记49:11–12)

这些话在父亲以色列关于犹大的预言中,“犹大”在此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主,在相对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至于此处的细节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那里解释了它们。“他的眼睛比酒红润”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智慧;“他的牙齿比奶更白”表示来自神性真理的神性聪明。

耶利米哀歌:

拿细耳人比雪更白,比奶更亮,他们的骨头比珍珠更红。(耶利米哀歌4:7)

“拿细耳人”代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AE 66, 196e节),故他们在相对意义上也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因为这良善直接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经上如此描述它在教会的代表。“拿细耳人比雪更白,比奶更亮”表示这良善之真理,“他们的骨头比珍珠更红”表示真理之良善;因为“骨头”表示在其终端中的真理,因而整体上的真理;在终端中,一切事物都在一起,并处于完全;它们是红的,表示这些真理来自良善,并且也是良善。

撒迦利亚书:

我看见四辆车从两座铜山之间出来。第一辆车套着红马,第二辆车套着黑马,第三辆车套着白马,第四辆车套着有斑点的壮马。(撒迦利亚书6:1–3)

此处,“红马”也表示在良善方面理解力起初的品质,“黑马”表示在真理方面理解力起初的品质,“白马”表示在真理方面理解力后来的品质,“有斑点的马”表示在真理和良善方面理解力后来是何品质,“壮”表示由此在抵制虚假和邪恶的能力方面是何品质,可参看前文(AE 355b节),那里论述了“马”的含义。以下撒迦利亚书中的“红马”几乎所表相同:

一人骑着红马,站在桃金娘树中间。(撒迦利亚书1:8)

由于“红”或“染红”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所以红公羊皮用作罩棚的盖(出埃及记25:5; 26:14; 35:7),以及用来洁净的除污秽的水从焚烧的红母牛中调制(民数记19:1–10)。“红母牛”表示属世人的良善,从被焚烧的红母牛调制的“除污秽的水”表示属世人的真理;经上之所以如此吩咐,是因为一切洁净都通过真理实现;此外,宰杀母牛的过程的细节和用它预备洁净水的细节都涉及属灵事物。

由于“红”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所以那些从原文中的这个词而命名的名字和事物都表示它们所源自的良善。在原文,红色这个词名为亚当,也名为以东;人也由此被称为亚当,又被称为地上的亚当(ground Adama)和红宝石亚当(ruby odam);因此,这些名字和事物来自红色。“亚当”表示上古教会,一个处于爱之良善的教会;“人”具有类似含义,当论述属天良善时,“地”在灵义上也具有类似含义。以东从红色命名,这一点可见于创世记25:30;因此,它或他表示属世人的良善之真理。红宝石也从红色命名,这一点可见于出埃及记28:17; 39:10; 以西结书28:13。因此,“红宝石”表示属天良善的真理。“亚当”表示上古教会,这是一个属天教会,或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教会(参看《属天的奥秘》,478—479节);“地”也具有类似含义(AC 566, 10570节);“以东”因从红色得名,故表示属世人的良善之真理(AC 3300, 3322节);“红宝石”表示属天良善的真理(AC 9865节)。“红色”因表示一个事物在良善方面的品质,故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一个事物在邪恶,也就是良善的对立面,因而被摧毁的良善方面的品质。以下经文就提到反面意义上的“红”。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紫色,必如同羊毛。(以赛亚书1:18)

那鸿书:

他勇士的盾牌是红的,精兵都穿朱红衣服;他的战车在火把的火中。战车在街上疾行,在宽阔的路上来往奔驰;它们形状像火把。(那鸿书2:3–4)

在这层意义上,龙也被称为红(启示录12:3);这一点将在下文予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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