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74

674.“就有了大地

674.“就有了大地震”表示对那些属教会的人来说,内层状态的一个显著变化。这从“大地震”的含义清楚可知,“大地震”是指教会状态的一个显著变化;因为“地”表示教会,“震动”表示状态的变化,“大”表示显著之物。在圣言中,“地震”表示教会状态的变化(参看AE 400, 499节)。

很明显,在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方面的状态变化源于前一节所描述的原因,也就是说,因为被杀害并恢复生命的两个见证人按照吩咐驾着云上了天,他们的仇敌看见他们。由此可见,其原因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如前所示,前面解释了这两个见证人的上升。但这些事无法清楚显明给理解力,除非知道灵界的情况如何。因为这节经文所描述的事,即“就有了大地震,那城的第十部分倒塌了,在地震中被杀的人名有七千;其余的都害怕,将荣耀归给天上的神”的确发生了,事实上已经在最后审判之时发生了,但却发生在灵界,而不是自然界。当善人要与恶人分离,并且善人要受到保护,免受恶人伤害时,善人就从社群中被带走,恶人则留下来,正如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说的:

两个人在田里,取去一个,撇下一个;两个女人推磨,取去一个,撇下一个。(马太福音24:40, 41)

对此,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334—4335节)中的解释。当善人被带走时,在善人和恶人混居的社群,就那些属于教会的事物而言,有一个显著变化会发生。

但还要进一步解释这种变化的原因。灵界有一切情感的交流,有时有思维的交流;每个社群都有一个从中间朝各个方向,甚至到边界延伸自己的总体交流,几乎就像光从中心传播到周边一样。由这种交流及其延伸所产生的情感的变动和变化源于要么在上面,要么在两边的其它社群的情感流注,也源于进入社群的新来者,以及少数人或许多人正从社群中被带走。

最后的审判所临到的社群由善人和恶人组成,但恶人是那些从内在,而不是表面上反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人;因为表面上看,这些人能行事正直、公义,也能说话虔诚而真实,但却不是为了正直、公义、虔诚和真实,而是出于在世上所获得习惯,是为了名声、荣耀、尊敬、利益,以及属世之爱的各种快乐,也由于法律及其处罚。因此,他们虽然内在是邪恶的,却仍能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良善的人在一起。因此,当善人与那些只在外在形式上看起来良善的人分离时,后者的外在良善就消失不见了,他们的内在邪恶变得显而易见;因为他们通过与同一社群里那些如前所述,不仅外在良善,内在也良善之人的交流而被保持在这种外在良善中。因此,当外在良善从恶人那里被夺走时,他们的内层就打开了;这些内层充满纯粹的邪恶而污秽之物,他们的真实品质由此变得显而易见。这就是“两个见证人按照吩咐驾着云上了天;他们的仇敌也看见他们”具体所表示的;此处“正在那个时辰,就有了大地震”,也就是说,当这种状态到来时,就那些属于教会的事物而言,一个显著变化发生了。


诠释启示录 #589

589.启9:21.

589.启9:21.“又不悔改他们的凶杀”表示实际上没有远离灭绝属于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以及由此而来的属灵生命的事物之人。这从“悔改”、“凶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悔改”是指实际上远离(AE 585a节);“凶杀”是指灭绝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以及由此而来的属灵生命;因为“人”表示智慧和对真理的理解(参看AE 280, 546—547节);“杀”表示通过邪恶之虚假灭绝属灵生命(参看AE 315, 547, 572节)。“杀人或谋杀人”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来自圣言经文的证据,从以下事实就能清楚看出来:此处提到的一切细节必须属灵地来理解;“杀”是指属灵地灭绝属灵生命,这是通过邪恶之虚假做到的。

这就是为何在约翰福音,魔鬼被主称为从起初就是杀人的: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里面没有真理。他说谎时,是出于自己来说的;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谎言之父。(约翰福音8:44)

这些话表示犹太民族本身,这个民族因其偶像崇拜和传统通过邪恶之虚假而灭绝了属灵生命;“谎言之父”是指他们的列祖。由于他们通过邪恶之虚假灭绝了属灵生命,所以经上说:“他里面没有真理。他说谎时,是出于自己来说的;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谎言之父。”在圣言中,“谎言”表示邪恶之虚假。

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杀人”和“虚谎(或谎言)”具有相同的含义:

外面有狗、行邪术的、淫乱的、杀人的、拜偶像的,并一切喜爱和行虚谎的人。(启示录22:15)

由于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通过邪恶之虚假灭绝了一切神性真理,所以巴比伦被称为:

可憎的枝子,被杀的人,就是被剑刺透之人的衣服;因为你毁坏你的地,杀戮你的民。(以赛亚书14:19, 20)

这些话论及巴比伦。经上说那些因邪恶之虚假而灭亡的人“被剑刺透”;“毁坏地”表示摧毁教会;“杀戮民”表示灭绝教会的真理。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