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4.“就有了大地震”表示对那些属教会的人来说,内层状态的一个显著变化。这从“大地震”的含义清楚可知,“大地震”是指教会状态的一个显著变化;因为“地”表示教会,“震动”表示状态的变化,“大”表示显著之物。在圣言中,“地震”表示教会状态的变化(参看AE 400, 499节)。
很明显,在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方面的状态变化源于前一节所描述的原因,也就是说,因为被杀害并恢复生命的两个见证人按照吩咐驾着云上了天,他们的仇敌看见他们。由此可见,其原因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如前所示,前面解释了这两个见证人的上升。但这些事无法清楚显明给理解力,除非知道灵界的情况如何。因为这节经文所描述的事,即“就有了大地震,那城的第十部分倒塌了,在地震中被杀的人名有七千;其余的都害怕,将荣耀归给天上的神”的确发生了,事实上已经在最后审判之时发生了,但却发生在灵界,而不是自然界。当善人要与恶人分离,并且善人要受到保护,免受恶人伤害时,善人就从社群中被带走,恶人则留下来,正如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说的:
两个人在田里,取去一个,撇下一个;两个女人推磨,取去一个,撇下一个。(马太福音24:40, 41)
对此,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334—4335节)中的解释。当善人被带走时,在善人和恶人混居的社群,就那些属于教会的事物而言,有一个显著变化会发生。
但还要进一步解释这种变化的原因。灵界有一切情感的交流,有时有思维的交流;每个社群都有一个从中间朝各个方向,甚至到边界延伸自己的总体交流,几乎就像光从中心传播到周边一样。由这种交流及其延伸所产生的情感的变动和变化源于要么在上面,要么在两边的其它社群的情感流注,也源于进入社群的新来者,以及少数人或许多人正从社群中被带走。
最后的审判所临到的社群由善人和恶人组成,但恶人是那些从内在,而不是表面上反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人;因为表面上看,这些人能行事正直、公义,也能说话虔诚而真实,但却不是为了正直、公义、虔诚和真实,而是出于在世上所获得习惯,是为了名声、荣耀、尊敬、利益,以及属世之爱的各种快乐,也由于法律及其处罚。因此,他们虽然内在是邪恶的,却仍能与那些外在和内在都是良善的人在一起。因此,当善人与那些只在外在形式上看起来良善的人分离时,后者的外在良善就消失不见了,他们的内在邪恶变得显而易见;因为他们通过与同一社群里那些如前所述,不仅外在良善,内在也良善之人的交流而被保持在这种外在良善中。因此,当外在良善从恶人那里被夺走时,他们的内层就打开了;这些内层充满纯粹的邪恶而污秽之物,他们的真实品质由此变得显而易见。这就是“两个见证人按照吩咐驾着云上了天;他们的仇敌也看见他们”具体所表示的;此处“正在那个时辰,就有了大地震”,也就是说,当这种状态到来时,就那些属于教会的事物而言,一个显著变化发生了。
310.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人在身体层面所行的一切都是从他的灵流入的。因为众所周知,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心智的思维通过嘴说话;手不会凭自己活动,脚不会凭自己行走,而是心智的意愿通过它们如此行。由此可知,正是心智用嘴这个器官说话,也正是心智用身体器官行动。故显而易见,心智如何,嘴里的话语和身体的行为就如何。由此得出以下结论:心智通过其持续不断的流注指挥身体同步配合它的活动。因此,就内在而言,人体无非是有组织的心智外在形式,以执行灵魂的决定。上述内容是要说明为何在联结延伸到身体层面之前,心智或灵必须先如同在婚姻中那样联结;也就是说,为何当身体结婚时,灵也结婚;因此,夫妻二人在灵里彼此相爱,并由此在身体中彼此相爱。
我们现从这个观点来考虑婚姻。当婚姻之爱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两个人的心智时,它也会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他们的身体。因为如前所述,心智的形式就是身体的内在形式。唯一不同的是,身体的外在形式是有组织的,以便产生心智指挥身体内在形式所指向的结果。然而,由婚姻之爱所形成的心智,不仅从内扩散到全身所有部位,还从内存在于生殖器官,而生殖器官就位于自己在其它身体器官下面的特定区域。对那些通过婚姻之爱联结的人来说,其心智的形式就终止于这些器官。因此,其心智的情感和思维都指向那个区域。在这方面,由其它爱所产生的心智活动则不同,因为这些爱渗透不到这个区域。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婚姻之爱在夫妻的心智或灵中如何,在属于它的器官中内在就如何。不言而喻,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因此,婚姻若在灵里是贞洁的,并具有婚姻的圣洁,当完全实现于身体中时,同样是贞洁的;相反,若在灵里是不贞洁的,在身体中同样是不贞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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