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71

671.“他们的仇敌

671.“他们的仇敌也看见他们”表示对那些从内在反对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人来说,知识或认知和承认。这从“看见”和“仇敌”的含义清楚可知:“看见”是指理解,因而是指知道和承认(对此,参看AE 11, 37, 260a, 354, 529节);“仇敌”是指那些反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人,因而是指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因为在圣言中,“仇敌和敌人”在灵义上就表示这些人。由此清楚可知,“他们的仇敌看见他们”表示对那些反对“两个见证人”,也就是反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人来说,知识或认知和承认。

此处涉及的奥秘如下:“仇敌”在此表示那些从内心反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但表面上不反对的人,因为他们口头上像朋友,心里却是仇敌。因此,他们在世人面前宣称相信良善和真理,但在他们独自深思时所在的灵里,却否认它们。因此,这些人就是那看见的仇敌,因为当他们处于物质-属世的思维时,这是每当他们与其他人在一起时的情形,他们就看见,也就是知道并承认良善和真理。但当他们处于属灵-属世的思维时,这是每当他们独自一人,并思想信仰的事时的情形,他们就不承认。这就是为何经上说“这两个见证人驾着云上了天”;因为“云”表示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外在,他们看这外在并从这外在去看。“云”在此表示这外在,这一点可见于刚才引用的内容。

圣言中的众多经文都提到了“敌人”和“仇敌”,他们表示邪恶和虚假,“仇敌”表示邪恶,“敌人”表示虚假;因为圣言在其内部是属灵的;因此,在这层意义上,仇敌和敌人只能表示属灵的仇敌和敌人。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诗篇:

耶和华啊,我的敌人何其加增,有许多人起来攻击我,指着我的灵魂说,他没有神的救恩。(诗篇3:1, 2)

又:

你这拯救信靠你的人脱离那起来攻击我之人的啊,求你显出你奇妙的慈爱来;你用右手保护我脱离那攻击我的灵魂,围困我的恶人。(诗篇17:7–9)

又:

求你不要把我交给敌人的心愿,因为作假见证的人起来攻击我,喷出凶暴来;我若不信在活人之地得见美善。(诗篇27:12, 13)

又:

我的神啊,求你救我脱离敌人,把我安置在高处,得脱那些起来攻击我的人;求你救我脱离作孽的人;看哪,他们埋伏要害我的灵魂。(诗篇59:1–3)

以赛亚书:

恶人在正直之地行事不正;耶和华啊,你的手高举,火必吞灭你的仇敌。(以赛亚书26:10, 11)

除此之外,在预言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中,以及在历史圣言论述敌人、战争和交战的地方,经上也提到“敌人和仇敌”。因为正如“战争”表示真理与虚假之间的属灵战争,战争的武器,如“枪”、“弓”、“箭”、“剑”,则表示那些属于属灵战争的事物,“敌人和仇敌”也是如此。前面频繁说明,在圣言中,“战争”,以及战争的武器,如“弓”、“箭”、“剑”,就具有这种含义。


真实的基督教 #25

25.对此,我补充以

25.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有一次睡醒时,我陷入对神的沉思默想中。我举目观看,发现上空有一道极亮的、椭圆形的光。当我定睛注视时,这光向两边移动,形成一个圆。然后,看哪!天堂在我面前敞开了,我看到壮观的景象,天使在开口的南边站成一圈,互相交谈。我因很想听听他们在说些什么,于是首先被许可听他们说话的声音,那声音充满天堂之爱,接着被许可听他们所说的话,那些话充满来自那爱的智慧。他们一起谈论了一位神、与祂的结合从而得救。他们说的那些事妙不可言,绝大多数无法用世上的任何语言来表达。但由于我曾数次与处于天堂本身的天使们在一起,并且在这种时候,也处于类似的状态,使用相同的语言,所以我能听懂他们的话,并从他们的谈话中摘选几个能以属世语言的词句来理性表述的要点。
他们说,神性存在是一,是同一个,是本我(very Self),不可分割。他们用属灵的概念来说明这一点,声称神性存在无法将自己分成数个,其中每一个都是神性存在,而这个本我(very Self)仍是一,那同一个,且不可分割。因为每一个都通过自己的存在凭祂自己,并分别经由自己思考;并且即使那时祂通过其他数位并经由他们一致思考,仍会有数位心思一致的神,而没有一位神。所谓的一致其实是指各自凭自己并经由自己同意的数位的一致,这种一致与神的一体性并不相符,只与多神相符。天使不会说“神们”,因为他们不能。这种表述会遭到主导其思维的天堂之光和传递其言辞的气氛的强烈抵抗。他们还说,当他们想说意味着每一个凭自己成为一个位格的“神们”时,就在他们试图说出“神们”的那一刻,这个词立刻被转换为“一位神”,确切地说,“只有一位神”。对此,他们补充说,神性存在是神性存在本身,并非来自它本身。因为“来自它本身”暗含了存在本身来自另一个在先的存在,因此这句话暗含了来自神的一位神,这是不可能的。来自神之物不能被称为神,但可被称为神性。来自神的一位神是什么呢?因而自永恒之神所生的一位神又是什么呢?从神经由永恒所生的一位神所发出的一位神,不就是其中没有丝毫天堂之光的一句话吗?
他们继续说,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那同一个,不是简单的同一个,而是无限的同一个,也就是说,是自永恒至永恒的同一个。祂处处都是那同一个,是同每个人在一起并在每个人里面的同一个。一切改变和不同都在于接受者,是由接受者的状态造成的。至于本身为神的神性存在是本我(very Self),他们是这样证明的:神是本我(very Self),因为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也就是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若神里面的这些事物不是爱与智慧本身、良善与真理本身,因而生命本身,那它们在天堂和尘世什么也不是,因为它们里面没有一物与本我(very Self)相关。每种品质都因以下事实而得其品质,即它起源于一个真我(the self),它必与这个真我(the self)相关,以便具有那种品质。这本我(very Self),也就是神性存在,并不在任何位置,而是与那些根据其接受它的能力而在位置中的人同在并在他们里面。因为位置,或位置与位置之间的移动不适用于爱和智慧,或良善和真理,以及来自它们的生命。爱和智慧构成神里面的本我(very Self),确切地说,就是神祂自己。因此,神是全在。这就是为何主说,祂在他们当中,并且祂在他们里面,他们在祂里面。
由于神无法象在自己里面那样被人接受,所以祂因在本质中而显为天使天堂之上的一轮太阳。从这太阳所发如光一样的放射物就是祂自己智慧的那一面,而所发如热一样的放射物则是祂自己爱的那一面。这太阳并非神自己,而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简称圣爱与圣智),是神最近的发出物,祂周围的一切在天使看来如同太阳。在这太阳里面的祂自己是一个人(Man)。就神性起源和神性人身而言,祂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因为本我(very Self),也就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就是祂来自父的灵魂,因而是本身为生命的神性生命。这在人里面却不然,人里面的灵魂并非生命,而是生命的接受者。主也教导我们这一点,祂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约翰福音14:6)。
还有: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自己有生命”是指神。对此,他们补充说,人只要拥有一丝属灵之光,就能从这些话中领悟到:神性存在无法存在于数位,因为它是一,是同一个,是本我(very Self),因而不可分割。若有人坚持认为多神是可能的,必导致明显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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