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70

670.“他们就驾着

670.“他们就驾着云上了天”表示在内在事物及其保护方面的分离。这从“上了天”和“云”的含义清楚可知:“上了天”当论及两个见证人时,是指与恶人,也就是与那些出于生活的邪恶处于教义的虚假之人的分离,以及保护(参看AE 669节);“云”是指神性真理的终端,或被称为字义的圣言的外在(对此,参看AE 36, 594节)。有许多恶人也处于这外在,因为所有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在自己里面都思想反对圣言、教义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尽管他们可能会处于这些的外在。原因在于,他们出于生活处于对邪恶的爱,爱将心智的内层,因而将其灵的思维吸引到它自己那一边;因此,当留下自己独自思考时,这些人就完全否认他们在世人面前口头承认的东西。“云”在此就表示也在不敬虔的人和恶人身上的这种外在。因此,“他们驾着云上了天”表示在内在方面,而不是外在方面的分离。之所以表示在内在方面,而不是外在方面的分离,是因为两个见证人的内在是属灵和属天的,而恶人的内在是属地狱和魔鬼的;属天和属灵的内在实际上在天堂;因此,经上说他们“上了天”,好叫他们在内在方面与恶人分离,免得他们的内在受到伤害。

为叫人们知道,被杀害又活过来的两个见证人上了天具体涉及什么,要用几句话来说明。在教会结束时,就是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信时,要为新教会的教义和生活服务的圣言的内层事物就会被揭开。当犹太教会的结束即将来临时,主自己这样做了;那时,主亲自降世,打开圣言的内层,尤其与祂自己,对祂的爱和对邻舍的爱,以及对祂的信有关的,这些以前就隐藏在圣言的内层中,因为他们处于它的代表,从而处于教会和敬拜的一切或具体事物。因此,主所揭开的这些真理是内层真理,本身是属灵的;后来这些就服务于新教会的教义和生活,如刚才所述。然而,这些真理并没有立即被接受,也不是等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后被接受,这在教会历史上是众所周知的。原因在于,它们无法被接受,直到灵界的一切事物都变得井然有序,因为灵界与自然界和世人结合;因此,除非灵界首先变得井然有序,否则在自然界的世人无法理解或感知到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这就是为何隔了这么长时间后,基督教会才在欧洲普遍建立;因为存在于自然界的一切结果,尤其与教会事物有关的结果,都从灵界的原因获得其起源。提及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吩咐这两个见证人“上天”具体表示什么,即表示好叫恶人不伤害在教会的末期所揭开的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

当大洪水之前的上古教会走到尽头时,情况是一样的,因为那时,存在于上古之人当中的属天事物的代表被那些叫以诺的人收集起来,并保留下来,以备大洪水后的新教会使用。这个新教会被称为一个代表性教会,因为它的律法和律例,以及总体上的敬拜,是由代表,或诸如自然界中对应于灵界的属灵事物的那类事物构成的。同样的事发生在这些人身上,因为他们通过被提入天堂,从而得到保护而与恶人分离,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旧教会走到尽头,新教会即将建立之时;创世记中的这句话就描述了这一点:

以诺与神同行,神将他取去,他就不在了。(创世记5:24)

这就是以诺和他行走在神面前,并被神取去的含义;对此,可参看《属天的奥秘》(518–523节),那里解释了这句话。

今天的情况也是一样。如今,这个被称为基督教的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因此,现在主已经揭示了天堂和教会的奥秘,以作为启示录中的“新耶路撒冷”所指的新教会的生活和信仰的教义。这教义也被提入天堂,免得在新教会建立之前,恶人对它造成伤害。因此,这就是关于两个见证人的这句话,即“他们上了天”的含义,也是下一章论述即将生孩子的妇人,而龙就在她面前的那些话的含义,在那里,经上说:

孩子被提到神和祂的宝座那里去了。(启示录12:5)

对下一章的解释将阐明,那里的“妇人”和“孩子”具体是什么意思。由此可见,此处指着两个见证人说的话,即他们按照吩咐“驾着云上了天”涉及怎样的奥秘。


揭秘启示录 #806

806.“并且为淫妇

806.“并且为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表因施加在敬拜主者灵魂上的伤害和暴行所受的报应。“为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之所以表示因施加在敬拜主者灵魂上的伤害和暴行所受的报应,是因为“伸冤”表示报应。“流人血”表示向主的神性和圣言施暴(327, 684节);在此表示向“祂仆人”所指的敬拜主者施暴。他们通过将对主的神性敬拜转到自己身上,并禁止阅读圣言而向这些人的灵魂施加伤害和暴行。这论及主,因为祂为其仆人的血伸冤或报仇,好像祂出于报复或复仇这样做;但其实这不是出于报复或复仇,就像不是出于怒气和忿怒一样,然而,在圣言的许多地方,这些都被归给了主(525,635,658,673节)。当在最后审判之日,恶者与善者分离,被投入地狱时,就说主发怒和报仇;因此,这日被称为“忿怒的日子”,同样被称为“忿怒”,以及“报仇之日”;并非主发怒和报仇,而是恶人向主发怒,报复祂。这就如同罪犯被判刑后迁怒于法律,报复法官;但法律并不发怒,法官也不报仇。
在以下经文中,“报仇”(或报复)就具有这种意义:
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救赎我民之年已经来到。(以赛亚书63:4)
此处论及主和最后的审判。
耶和华有报仇之日,为锡安的争辩有报应之年。(以赛亚书34:8)
看哪,你们的神必来报仇,祂也与神的报应一同到来,祂必拯救你们。(以赛亚书 35:4)
这些是报仇的日子,使经上所写一切事都得应验。(路加福音21:22)
此处论述最后的审判到来时的时代末了。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报告耶和华美意的日子,和我们神报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以赛亚书 61:1,2)
我的灵魂岂不为此报复呢?(耶利米书5:9,29)
我要向巴比伦报仇,一个人也不宽容。(以赛亚书47:3)
耶和华定意攻击巴比伦,将它毁灭,因这是耶和华报仇,就是为自己的殿报仇。(耶利米书 51:11,36)
你们各族人,祂的百姓要歌唱;因祂要伸祂仆人流血的冤,报复祂的敌人,洁净祂的地、祂的百姓。(申命记 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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