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7.“如白羊毛、如雪”表示在那里的良善和真理方面。这从“白羊毛”和“雪”的含义清楚可知:“白羊毛”是指终端的良善,对此,我们会很快谈到;“雪”是指终端的真理。“雪”因由水构成,并因又白又亮而表示终端的真理。“水”表示真理(参看AE 71节);“白”和“亮”因光的透明而表示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3301, 3993, 4007, 5319, 8459节)。“白羊毛”表示终端的良善,是因为羔羊和绵羊的羊毛具有和人的头发一样的含义;“羔羊”和“绵羊”表示良善,“羔羊”表示属天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519, 3994, 10132节),“绵羊”表示属灵良善(AC 4169, 48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说表示终端的神性真理的头发白“如白羊毛、如雪”;当主变像时,经上也是如此论到祂:
祂的衣裳放光,极其洁白,像雪一样,地上没有能漂得这样白的。(马可福音9:3)
但以理书论到亘古常在者:
我观看,直到宝座垂下,亘古常在者就坐上去。祂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白羊毛。(但以理书7:9)
“衣服”表示终端的神性(参看AE 64节);“亘古常在者”表示永恒之主。
由于“羊毛”表示终端的良善,所以圣言有时以“羊毛”来描述良善,以“亚麻”和“雪”来表示真理,如何西阿书:
她说,我要跟着我的爱人;我的饼、我的水、我的羊毛、我的麻,都是他们给的。因此,我要在收割的时候回来收取我的五谷,夺回我的羊毛、我的麻。(何西阿书2:5, 9)
以西结书:
你们吃肥油、穿羊毛;宰最肥美的;却不牧养羊群。(以西结书34:3)
诗篇:
耶和华向地发出祂的话;降雪如羊毛。(诗篇147:15–16)
以赛亚书:
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8)
“雪”论及像朱红的罪,“羊毛”论及红如丹颜的罪,因为“朱红”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邪恶的虚假(参看《属天的奥秘》,4922, 9468节);“红”和“丹颜”表示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各种邪恶(参看《属天的奥秘》,3300, 9467, 9865节)。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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