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8.启11:12.“他们听见有大声音从天上对他们说”表示主的圣治。这从“天上的声音”的含义清楚可知,“天上的声音”是指主的圣治,或神性治理。“天上的声音”表示从主发出的一切,总体上被称为神性真理,对在世上的我们来说,则被称为圣言,因而具体地被称为圣言中的一切戒律和诫命。这一切被称为天上的声音,因为对那些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阅读圣言的人来说,这一切是从主通过天堂降下来的,并不断降下。“天上的声音”在此表示主的圣治,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结束时,天堂的状态和教会的状态,那时主会预备,免得突然的改变伤害那些将要被分离的人,其中有许多人要进入天堂,也有许多人要被投入地狱。这就是为何后来经上说,这两个见证人按照吩咐“驾着云上了天;他们的仇敌也看见他们”;这是为了能有一个分离,免得事情按照次序的渐进式发展因他们与恶人同在和随之而来的交流(对此,可参看前文)而被扰乱。然而,这个奥秘无法用几句话来描述,但下文将尽可能地阐明它。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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