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8.启11:12.“他们听见有大声音从天上对他们说”表示主的圣治。这从“天上的声音”的含义清楚可知,“天上的声音”是指主的圣治,或神性治理。“天上的声音”表示从主发出的一切,总体上被称为神性真理,对在世上的我们来说,则被称为圣言,因而具体地被称为圣言中的一切戒律和诫命。这一切被称为天上的声音,因为对那些出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阅读圣言的人来说,这一切是从主通过天堂降下来的,并不断降下。“天上的声音”在此表示主的圣治,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结束时,天堂的状态和教会的状态,那时主会预备,免得突然的改变伤害那些将要被分离的人,其中有许多人要进入天堂,也有许多人要被投入地狱。这就是为何后来经上说,这两个见证人按照吩咐“驾着云上了天;他们的仇敌也看见他们”;这是为了能有一个分离,免得事情按照次序的渐进式发展因他们与恶人同在和随之而来的交流(对此,可参看前文)而被扰乱。然而,这个奥秘无法用几句话来描述,但下文将尽可能地阐明它。
95.(5)通过救赎的行为,主使自己成为公义。在当今的基督教会,人们断言并相信,唯独主凭祂在世时对父神的顺服,尤其凭十字架受难而拥有功德和公义。但他们以为十字架受难是救赎行为本身。然而,这不是一种救赎行为,而是一种荣耀祂人身的行为;后面关于救赎那一章(TCR 114-137节)将论述这个主题。主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是这些:祂施行了最后的审判,最后的审判发生在灵界;那时,祂将恶人与善人、山羊与绵羊分离,把那些与龙的兽构成一体的人(启示录13章)赶出天堂;祂从配得上的人中形成了一个新天堂,从不配的人中形成了一个地狱,并在天堂和地狱逐渐使一切事物都恢复秩序,最终建立了一个新教会。这些就是救赎行为,主通过这些行为使自己成为公义。因为公义就是照神序做一切事,将凡偏离秩序的都恢复秩序,因为神序本身就是公义。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意思:
我理当这样尽神全部的义。(马太福音3:15)
这也是旧约中这些话的意思: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
以赛亚书:
我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以赛亚书63:1)
又: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上,以公平公义坚立它。(以赛亚书9:7)
又:
锡安必因公义而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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