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7.“看见他们的人都大大惧怕”表示对那些不接受并承认的人来说,一种焦虑的状态。这从“大大惧怕”和“看见他们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大大惧怕”是指一种焦虑的状态,因为在圣言中,“惧怕”表示人之内层的状态的各种变化,因而在此表示一种焦虑的状态;“看见他们的人”是指对那些无法忍受见证人的同在,从而杀害并抛弃他们,然后当看见他们还活着时,感到心灵的悲伤和内心的焦虑之人来说,因此,它是指对那些不接受并承认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人来说。这句话描述了在旧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那些反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人的状态;那时,这些人就因那些接受对主之爱和对主之信、构成新教会之人的同在而陷入焦虑;但这种情况发生在灵界,而不是发生在自然界;因为灵界有情感的交流;那时,属于对主之爱和对主之信,并在一些人身上开始的属灵情感就以这种焦虑击打恶人。因此,这就是“看见他们的人都大大惧怕”的意思。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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