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6.“他们就双脚站起来”表示诸如重生的教会之人所拥有的那种新生命。这从“站”和“脚”的含义清楚可知:“站”是指存在和活着,以及维持(对此,可参看AE414节);“脚”是指属世层,也就是神序的终端,以及在先或更高事物停靠于其上并赖以生存的基础(对此,参看AE 69, 600a, 606节);因此,“双脚站起来”表示因在终端中而在完全中的生命。之所以表示一个新生命,是因为此处所论述的“见证人”被杀了,并复活了。“双脚站起来”在此表示诸如重生的教会之人所拥有的那种生命,因为这些话是指着“两个见证人”说的,他们表示所有通过教义之真理处于爱之良善,并且已经重生的人;还因为当“脚”所表示的属世层重生时,整个人就都有了生命,就是诸如重生之人所拥有的那种生命。
主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耶稣对彼得说,洗过澡的人,只需洗脚就够了,全身就干净了。(约翰福音13:10)
“洗”表示从邪恶和虚假中洁净,也就是要重生;因此,“洗过澡的人”表示已经洁净,也就是在属灵之物,即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方面已经重生的人;这些首先必须在记忆和理解力中被接受,也就是必须被认识和承认。“只需洗脚”表示然后属世人或外在人必须洁净或重生,这是通过照着爱与信的戒律,也就是照着来自圣言的教义之良善和真理生活而完成的。当这一切完成时,这个人自己就洁净或重生了;因为照着来自圣言的教义之良善和真理生活就是意愿它们,从而实行它们,这等于受它们影响并热爱它们;因为凡从意愿所行的,都是从情感和爱,因而从这个人自己而行的,意愿就是这个人自己,因为一个人就是他自己的爱和他自己的情感。这就是为何经上说,那时整个人就干净了。
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双脚站起来”表示诸如重生之人所拥有的那种生命。因此,论到先知在山谷表面看到的“枯骨”,它们被筋、肉和皮覆盖后,经上说:
我向灵发预言的时候,灵就进入他们,他们就活了,并且双脚站起来。(以西结书37:10)
此处“双脚站起来”也表示一个新生命,就是诸如重生之人所拥有的那种生命;因为以色列家被比作的“枯骨”表示他们中间的教会状态,即:它没有爱之良善或教义之真理;披上筋、肉和皮表示重生;“进入的灵”表示通过神性真理的流注和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而来的新生命;因此,然后经上说:“他们就活了,并且双脚站起来。”
在以西结书别的地方,“双脚站起来”具有相同的含义:
有声音对我说话,说,人子啊,你要双脚站起来,我好对你说话;他对我说话的时候,灵就进入我里面,使我双脚站起来,我便听见那位对我说话的。(以西结书2:1, 2)
又:
我就俯面,灵就进入我里面,扶我双脚站起来。(以西结书3:23, 24)
这些事发生是因为,“双脚站起来”表示当处于其完全时的生命本身;当属世层从属灵层活着时,它就处于其完全。因为人生命的终端处于他的属世层;这终端对人的内层和更高事物来说,就像一个基础;因为这些事物终止于终端,并在那里维持存在。因此,除非生命在终端中,否则它是不完全,因而是不完美的。此外,一切内层或更高事物共存于终端,如同存在于其同步中;因此,内层或更高事物取决于终端的品质,这些事物要适应终端,因为终端接受它们。
在诗篇,“双脚站起来”具有相同的含义:
你使我的脚站在宽阔之处。(诗篇31:8)
“宽阔之处”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因此,“使我的脚站在宽阔之处”表示使一个人照着神性真理生活。又:
祂使我从毁灭的坑里、从淤泥中上来,使我的脚立在磐石上。(诗篇40:2)
“毁灭的坑”表示教义的虚假,“淤泥”表示生活的邪恶;“使我的脚立在磐石上”与前面“使我的脚站在宽阔之处”具有相同的含义,因为“磐石”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由此清楚可知,耶和华必不叫我的脚摇动(诗篇121:3)在灵义上表示什么,即:祂不叫属世层偏离真理;因为属世层偏离到何等程度,属于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层也就偏离到何等程度。
779.由于此处所提及的“油”是敬拜的圣物之一,表示属天的良善,故此处有必要说一说“膏油”,古人经常使用膏油,以色列人后来也被吩咐用膏油。古时,他们用油膏立作柱子或雕像的石头(参看创世记28:18,19,22),还膏战争武器,如大小盾牌(撒母耳记下1:21;以赛亚书21:5)。经上吩咐他们要预备圣膏油,用来膏教会的一切圣物;还用来膏抹坛和坛上的一切器皿,以及会幕和其中一切事物(出埃及记30:22-33; 40:9-11;利未记8:10-12;民数记7:1)。他们用油膏那些要履行祭司职分的人及其衣服(出埃及记29:7,29; 30:30; 40:13-15;利未记8:12;诗篇133:1-3);还用油膏先知(列王纪上19:15,16);又用来膏君王,君王因此被称为“耶和华的受膏者”(撒母耳记上10:1; 15:1; 16:3, 6, 12-13; 24:6, 10; 26:9, 11, 16, 23;撒母耳记下1:16; 2:4, 7; 5:17; 19:21;列王纪上1:34-35; 19:15,16;列王纪下9:3; 11:12; 23:30;耶利米哀歌4:20;哈巴谷书3:13;诗篇2:2, 6; 20:6; 28:8; 45:7; 84:9; 89:20, 38, 51; 132:17)。
经上之所以吩咐用圣膏油来膏抹,是因为“油”表示爱之良善,并且代表主,而主的人身是真正而独一的“耶和华的受膏者”,但不是以“油”来膏的,而是以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本身来膏的;所以,祂在旧约还被称为“弥赛亚”,而在新约则被称为“基督”(约翰福音1:41; 4:25);“弥赛亚”和“基督”表示受膏者。正因如此,祭司、君王和教会的一切事物都要膏抹,膏抹之后就被视为神圣;不是说他们本身是神圣的,而是因为他们因被膏代表主的神性人身。因此,伤害君王就是亵圣,因为他是“耶和华的受膏者”(撒母耳记上24:6, 10; 26:9;撒母耳记下1:16; 19:21)。
此外,膏抹自己或他人以证明心里的快乐和善良,是一个公认的习俗;但不是用圣膏油,而是用普通的油,或某种其它贵重的油(马太福音6:17;马可福音6:13;路加福音7:46;以赛亚书61:3;阿摩司书6:6;弥迦书6:15;诗篇92:10; 104:15;但以理书10:3;申命记28:40)。他们不可用圣膏油膏抹自己或他人(出埃及记30: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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