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5.“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表示对一些人来说,为了新教会的开始,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流注的光照和对该流注的接受。这从“来自神的生命的灵”和“进入他们里面”的含义清楚可知:“来自神的生命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进入他们里面”,即进入被杀并被丢出去的“见证人”里面,是指“生命的灵”所表示的神性真理的流注的光照和对该流注的接受;它还表示对一些人来说,新教会的建立,这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他们就驾着云上了天”,因而所指的是对一些人来说,因为“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他们还指与这些良善和真理同在的人,因为所有这些人都是“见证人”。
当教会的结束即将来临时,主规定,随后要出现一个新教会,因为没有一个拥有圣言、得以认识主的教会,世界就无法继续存在。事实上,没有圣言,因而没有对主的认识和承认,天堂就无法与人类结合,因此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无法以新生命流入;没有与天堂,并通过天堂与主的结合,人将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野兽。这就是为何当旧教会走到尽头时,主总是提供一个新教会。对接下来的经文的解释将说明,为何所指的,仅仅是新教会的开始,而不是它的建立。
前面(AE 24, 183, 318节)已经说明和证明,“来自神的生命的灵”或“神的灵”和“圣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这神性被称为神性真理,一切智慧和聪明都来自神性真理。当一个人正在被改造和重生时,因而当教会正在他里面开始并建立时,那光照并流入他的,正是这发出的神性,这可从前面从圣言所引用的经文(AE 183节),以及以下以西结书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对我说,人子啊,你要向灵发预言,要发预言,对风说,主耶和华如此说,灵啊,要从四风而来,吹进这些被杀的人里面,使他们可以活过来。我发预言的时候,灵就进入他们,他们就活了,并且双脚站起来,成为一支极大的军队。(以西结书37:9, 10)
这段经文论述了先知在山谷表面所看到的“枯骨”,这些“枯骨”是指以色列家;对此,这一章的第11节经文已经明确声明了。“以色列家”表示教会,这家或教会在此被比作“枯骨”,是因为它没有爱之良善或教义之真理。披在骨头上并围绕它们的“筋、肉和皮”,尤其进入他们、使他们活了的灵描述了一个新教会通过吸入新生命,或重生而建立;他们里面的“灵”在此还表示对神性真理的流注和由此而来的属灵生命的接受。先知对风说“灵啊,要从四风而来”,是因为“四风”是指灵界的四个方位,那里的四个方位表示整个范围内或整体上的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关于这些事物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417—419d,e, 422节)和《天堂与地狱》(141–150节)。
48.“眼目如同火焰”表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在圣言中,“眼目”表认知。因此,眼的视力表聪明;当论及主时,自然就表示神性智慧。“火焰”表属灵之爱,也就是仁;当论及主时,也就表示神性之爱。所以“主的眼目如同火焰”也就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
“眼目”之所以表示认知,是因为这二者有对应关系。认知通过属灵之光看见,正如眼睛通过属世之光看见,故“看见”论及这二者。在圣言中,“眼”表示认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晦冥中得以看见。(以赛亚书29:18)
那时瞎子的眼必睁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我使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以赛亚书42:6-7)
这话是说主,祂来临时,会开启那些对真理无知之人的认知。
这就是“开眼”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可知:
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恐怕他们用眼看见。(以赛亚书6:9-10; 约翰福音12:40)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你们的头,先见。(以赛亚书29:10; 30:10)
闭眼不看邪恶的。(以赛亚书33:15)
愚蠢的人啊,你听这话,有眼睛却看不见。(以西结书12:2)
丢弃羊群的牧人有祸了。刀剑必临到他的右眼上,他的右眼也必昏暗失明。(撒迦利亚书11:17)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所有人民;他们的眼在眶中干瘪。(撒迦利亚书14:12)
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使万民一切的马匹瞎眼。 (撒迦利亚书12:4)
“马”在灵义上是指对圣言的理解(298节)。
“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开启我的眼目,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谁都能看出,在这些经文中,“眼目”表示认知。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主所说的“眼睛”是什么意思: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康健,全身就都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都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23;路加福音11:34)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烧的地狱(希腊文∶欣嫩子谷)。(马太福音5:29;18:9)
在以上经文中,“眼睛”不是指肉眼,而是指对真理的理解。由于“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故以色列人的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亚伦的种中凡瞎眼的,或眼睛有毛病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也不可在圣所中。(利未记21:18, 20)
瞎眼的不可献为祭。(利未记22:22;玛拉基书1:8)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当论及人时,“眼”是什么意思;由此可推知,当论及主时,“眼”表祂的神性智慧,以及祂的全知和天命。如以下经文:
?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我必注目善待他们,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看哪,耶和华定睛在他们身上。(诗篇33:18)
耶和华在圣殿里,祂的眼目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世人。(诗篇11:4)
由于“基路伯”表示主的守护和眷顾,免得圣言的灵义受到损害,故经上描述四活物(即基路伯)说:
它们前后都长满了眼睛,它们的翅膀同样都满了眼睛。(启示录4:6,8)
基路伯所行走的轮子周围都满了眼睛。(以西结书10:12)
“火焰”表主的神性之爱,这一点可见于下文论及“火焰”与“火”之处。由于经上说主的“眼目如同火焰”,故所表示的是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主里面有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和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因而有一个二者的相互结合。这是一个奥秘,此奥秘在《圣爱与圣智》(34-39节等)一书已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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