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63

663.启11:11

663.启11:11, 12.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双脚站起来,看见他们的人都大大惧怕。他们听见有大声音从天上对他们说,上这里来。他们就驾着云上了天;他们的仇敌也看见他们。

“过了这三天半”表示当完成时,因而表示旧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664节);“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表示对一些人来说,为了新教会的开始,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流注的光照和对该流注的接受(665节);“他们就双脚站起来”表示诸如重生的教会之人所拥有的那种新生命(666节);“看见他们的人都大大惧怕”表示对那些不接受并承认的人来说,一种焦虑的状态(667节)。

“他们听见有大声音从天上对他们说”表示主的圣治(668节);“上这里来”表示分离和由此而来的保护(669节);“他们就驾着云上了天”表示在内在事物及其保护方面的分离(670节);“他们的仇敌也看见他们”表示对那些从内在反对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人来说,知识或认知和承认(671节)。


揭秘启示录 #193

193.“我又要将我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神性真理必刻在他们心上。 “写”在人上面表铭刻,好让它能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则表神性真理。对于“我神”是指神性真理,有必要在此说明一下。在旧约圣言,提及“耶和华神”的地方多得数不清,有时单提“耶和华”,有时单提“神”。其中“耶和华”表主的神性良善,“神”表主的神性真理。或也可说,“耶和华”表主的神性之爱,“神”表主的神性智慧。这两种称谓并用,是为了存在于圣言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一书。
但在新约圣言,经上不说“耶和华神”,而说“主神”。因为主也表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和“耶和华”一样。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藉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81节)。藉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并神性真理有关。鉴于没有人知道主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即:
父啊,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 28)
故应做出说明。主在世时,使祂的人身成为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离世以后,又将神性真理与成孕以来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联结起来。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正如祂使人变得属灵那样。因为祂首先将圣言的真理引入人里面,然后将它们与良善联结起来,人凭这种联结而变得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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