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62

662.“因为这两位

662.“因为这两位先知曾折磨住在地上的人”表示在被摧毁的教会,内心因这些而焦虑。这从“两个见证人”、“折磨”和“住在地上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在此被称为“两位先知”的“两个见证人”是指教义的良善与真理;“折磨”是指内心的焦虑;“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在教会里生活,此处则在被摧毁的教会里生活的人。因此,这话表示对那些属于被摧毁的教会之人来说,内心因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而焦虑。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当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及其欲望,以及这些欲望的邪恶和虚假掌权时,教会的结束。这时,人们就被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折磨,因为他们内在或内心仇恨它们,无论他们口头上多么信奉它们;当一个人所恨的东西进入时,它从内在折磨他。

然而,这样一个教会之人只要活在世上,就不知道他对这两个见证人怀有如此大的仇恨,从内心被他们折磨,因为他不知道他的内层思维和情感的状态,只知道其直接进入言语的外层思维和情感的状态。但当他进入灵界时,他的外层思维和情感就睡去,内层思维和情感则打开,那时他出于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仇恨而感受到如此大的厌恶,以至于无法忍受听见它们。因此,当这样一个人进入属灵之爱和信掌权的任何天使社群时,他会受到极痛苦的折磨,这是出于对爱和信的仇恨的内在厌恶的一个迹象。这清楚表明,“这两位先知曾折磨住在地上的人”表示什么。“住在地上的人”表示那些在教会,在生活上处于良善的人,在此表示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因为这些人从内在被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折磨。“住”表示生活,因而表示生命,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住”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以赛亚书9:2; 13:20; 37:16; 耶利米书2:6, 15; 51:13; 但以理书2:22; 4:9; 以西结书31:6; 何西阿书9:2, 3; 诗篇23:6; 27:4; 80:1; 101:7; 西番雅书3:6; 以及别处)。


真实的基督教 #390

390.记事六:

390.记事六:

在灵界的北部地区,我似乎听到一种湍急的水流声,就朝那个声音走去。当我走近时,这个噪音停止了,我听到像人群嗡嗡的声音。然后出现了一所满是洞的房子,周围有一堵墙。噪音就来自这所房子。我走近它,问那里的看门人:“谁在里面?”他说:“智者中最有智慧的人,他们正在就超自然的主题进行讨论。”他说这话是出于自己简单的信仰。我问我是否可以进去。他说:“可以,但什么也别说;因为我有权让外邦人或陌生人进来,但他们必须和我一起站在门口。”于是我就进去了;看哪,这是一个圆形建筑,它中心有一个高台;一群所谓的智者正在讨论他们信仰的奥秘。当时讨论的问题或命题是,人在因信称义的状态下,或在行为后它的发展过程中所行的良善,是否是宗教的良善。他们一致宣称,宗教的良善是指有助于救赎的良善。

讨论进行得非常激烈;但那些占上风的人说,人在信仰的状态或发展过程中所行的良善只是道德良善,道德良善的确有助于世上的繁荣兴旺,但无助于救赎;只有信仰有助于救赎。他们通过以下推理来证实这个观点:“人凭自己自愿所行的良善怎能与白白赐予他的东西或良善相结合呢?救赎不是免费的礼物吗?来自人的良善怎能与基督的功德相结合呢?不是只有基督的功德才能确保救赎吗?人的运作或努力怎能与圣灵的运作相结合呢?圣灵不是做一切事,无需人的帮助吗?不是只有这三样东西,即白白的恩典、基督的功德和圣灵的运作,有助于在因信称义行为中的救赎吗?不是仍然只有它们有助于在信仰的状态或发展过程中的救赎吗?因此,来自人的额外或辅助的良善决不能被称为宗教的良善,宗教的良善有助于救赎,如前所述;但如果有人为了得救而行这种良善,那么这种良善更应该被称为宗教的邪恶,因为人的意愿在它里面,这种良善只能被视为那种邀功的良善。”

有两个外邦人或陌生人站在门厅看门人的旁边,听到这些话,他们彼此说:“这些人根本没有宗教。谁不明白,为了神,因而与神一起并从神那里向邻舍行善就是那被称为宗教的?”另一个人说:“他们的信仰愚弄了他们。”于是,他们问看门人:“这些人是谁?”他回答说:“他们是智慧的基督徒。”他们说:“胡说!你在撒谎。从他们的谈话来看,他们是演员。”然后我离开了。正是在主的神性指引下,我去了那所房子,当时他们正在讨论这些话题,以及一切都如我所描述的那样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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