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60

660.启11:10

660.启11:10.“住在地上的人会因他们而欢喜快乐”表示对那些反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人来说,来自地狱之爱的快乐。这从“住在地上的人”和“欢喜快乐”的含义清楚可知:“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在教会里的人,在此是指教会中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因而是指那些反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人;“欢喜快乐”在此是指地狱之爱的快乐;一切欢喜和一切快乐都来自爱,因为当每个人的爱得到赞同时,当他追求并获得他所爱的东西,或说他的爱之目标时,他都欢喜、快乐;总之,人的一切喜乐都是从他的爱发出的,心灵的一切难过和悲伤都来自对他爱的抗拒。

经上说“欢喜、快乐”,是由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欢喜或喜悦”论及良善,因为它与爱有关,尤其属于心和意愿;而“快乐”论及真理,因为它与对真理的爱有关,尤其属于心智及其思维;因此,我们会说“内心的喜悦”和“心灵的快乐”。圣言处处都有两种表达方式,一种与良善有关,一种与真理有关,这是因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构成天堂和教会;因此,天堂和教会被比作婚姻,因为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天堂和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凡没有处于该婚姻的人都不是天堂的天使,也不是教会之人。其原因在于,对任何人来说,良善是不可能存在的,除非它通过真理形成;真理也是不可能存在的,除非它因良善活过来;因为一切真理都是良善的形式,一切良善都是真理的存在或实体,由于一个不可能没有另一个,所以可知,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必存在于教会之人和天堂天使身上。此外,一切聪明和智慧都来自该婚姻,因为真理和良善不断从它那里出生,而理解力和意愿由真理和良善形成。

说这一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为何经上提到“欢喜”和“快乐”这两者,即因为“欢喜”论及良善及其爱或情感,“快乐”论及真理及其爱或情感。在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中,情况都是这样,如以下经文,诗篇:

愿天欢喜,愿地快乐。(诗篇96:11)

又:

愿一切寻求你的,因你欢喜快乐!(诗篇40:16; 70:4)

又:

惟有义人必然欢喜,在神面前快乐,他们要在喜乐中欢欣。(诗篇68:3)

又:

好叫我们终日欢喜,照着你使我们受苦的日子叫我们快乐。(诗篇90:14, 15)

以赛亚书:

你们所有爱慕耶路撒冷的啊,要因她快乐,因她欢喜,你们所有为她悲哀的啊,都要与她尽情欢乐。(以赛亚书66:10)

耶利米哀歌:

以东的女子啊,只管欢喜快乐。(耶利米哀歌4:21)

以赛亚书:

看哪,人却欢喜快乐,宰牛。(以赛亚书22:13)

同一先知书:

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走。(以赛亚书35:10; 51:11)

又:

锡安必有欢喜、快乐、称谢和歌唱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诗篇:

他们必使我听见欢喜和快乐。(诗篇51:8)

约珥书:

欢喜快乐不是从我们神的家中断绝了吗?(约珥书1:16)

撒迦利亚书:

十月的禁食,必成为犹大家的欢喜和快乐。(撒迦利亚书8:19)

耶利米书:

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7:34; 25:10; 33:11)

经上也提到欢欣(exultation),以取代喜乐,因为欢欣和喜乐一样,论及良善,它与爱、心和意愿有关;如在以下经文,诗篇:

雅各要欢欣,以色列要快乐。(诗篇14:7; 53:6)

又:

我要因你的慈爱欢欣快乐。(诗篇31:7)

又:

义人哪,你们要因耶和华而快乐欢欣。(诗篇32:11)

又:

锡安山应当快乐,犹大女子应当欢欣。(诗篇48:11)

又:

愿所有投靠你的人都喜乐,又愿那爱你名的人都靠你欢欣。(诗篇5:11)

又:

这是耶和华所定的日子,愿我们在其中欢欣快乐。(诗篇118:24)

以赛亚书:

愿我们因祂的救恩欢欣快乐。(以赛亚书25:9)

同一先知书:

你们当因我所造的永远快乐欢欣。(以赛亚书65:18)

约珥书:

要欢欣快乐,因为耶和华彰显了祂的作为。(约珥书2:21)

同一先知书:

锡安之子啊,你们要欢欣,为耶和华你们的神快乐。(约珥书2:23; 哈巴谷书3:18)

西番雅书:

耶路撒冷的女子啊,应全心快乐欢欣。(西番雅书3:14)

以赛亚书:

从迦密夺去快乐欢欣。(以赛亚书16:10; 耶利米书48:33)

路加福音:

天使对撒迦利亚说,你必快乐欢欣,许多人必因祂的诞生而喜乐。(路加福音1:14)

在所有这些经文中,“欢欣”都表示来自对良善的爱与情感的喜悦,“快乐”表示来自对真理的爱与情感的快乐。


诠释启示录 #678

678.“将荣耀归给

678.“将荣耀归给天上的神”表示他们承认并敬拜主。这从“将荣耀归给”或“荣耀”和“天上的神”的含义清楚可知:“将荣耀归给”或“荣耀”是指承认并敬拜(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天上的神”是指主。主在世时和离世时,亲自明确表明,祂是天堂的神。当祂在世时,说: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约翰福音:

父赐给子掌管一切肉体的权柄。(约翰福音17:2)

马太福音:

一切都由父交付给我。(马太福音11:27)

当祂离世时,对门徒说: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由此清楚可知,主就是天堂的神。

“将荣耀归给”表示承认并敬拜主;事实上,“将荣耀归给”表示荣耀只属于祂,因为祂是天地之神,“将荣耀归给”也表示承认,即教会的一切事物,因而一切拯救和永生都来自祂。由此可知,“将荣耀归给”和“荣耀”当论及神时,表示敬拜和崇拜祂。在圣言中,当论及主时,严格来说,“荣耀”表示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就是天堂的光,天使和世人从这光不仅获得一切聪明和智慧,还获得一切幸福;此外,天堂里无法形容的一切宏伟壮丽都来自这个源头。因此,这些就是严格来说,“神的荣耀”所表示的;由于神性真理是荣耀,所以可知,“主的荣耀”表示光照天使和世人,赐予聪明和智慧,赐福以幸福和快乐,以及使天堂里的一切都变得壮丽;这意味着这荣耀不是来自对荣耀的爱,而是来自对人类的爱。因此,主在约翰福音中说: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是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5:8)

同一福音书:

你所赐给我的话,我已经赐给他们,我因他们得了荣耀。(约翰福音17:8, 10)

这是主的荣耀,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天堂里的一切智慧、美丽和壮丽所来自的天堂之光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正是主的神性之爱向天使显为一轮太阳。由此清楚可知,本质上为神性真理和神性智慧的天堂之光就是发出的神性之爱;爱只渴望将自己的东西给予别人,从而以祝福充满他人,那么又有什么是神性之爱不会做的呢?然而,主无法将祂的荣耀赐给任何人,并以智慧和祝福充满他,除非他承认并敬拜主,因为人通过这种方式以爱和信与祂结合。事实上,为了成为承认和敬拜,承认和敬拜必须来自爱和信;没有藉着这些的结合,良善不可能从主流入,因为它不被人接受。这一切清楚表明,“将荣耀归给天上的神”表示承认并敬拜主。

“荣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主在人那里的荣耀就是对神性真理的接受(可参看AE 33, 345节)。主的荣耀来自主自己,对人和天使来说,它是接受和承认,即:一切良善和真理,以及拯救和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也可参看AE 28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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