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0.启11:10.“住在地上的人会因他们而欢喜快乐”表示对那些反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人来说,来自地狱之爱的快乐。这从“住在地上的人”和“欢喜快乐”的含义清楚可知:“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在教会里的人,在此是指教会中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因而是指那些反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人;“欢喜快乐”在此是指地狱之爱的快乐;一切欢喜和一切快乐都来自爱,因为当每个人的爱得到赞同时,当他追求并获得他所爱的东西,或说他的爱之目标时,他都欢喜、快乐;总之,人的一切喜乐都是从他的爱发出的,心灵的一切难过和悲伤都来自对他爱的抗拒。
经上说“欢喜、快乐”,是由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欢喜或喜悦”论及良善,因为它与爱有关,尤其属于心和意愿;而“快乐”论及真理,因为它与对真理的爱有关,尤其属于心智及其思维;因此,我们会说“内心的喜悦”和“心灵的快乐”。圣言处处都有两种表达方式,一种与良善有关,一种与真理有关,这是因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构成天堂和教会;因此,天堂和教会被比作婚姻,因为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天堂和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凡没有处于该婚姻的人都不是天堂的天使,也不是教会之人。其原因在于,对任何人来说,良善是不可能存在的,除非它通过真理形成;真理也是不可能存在的,除非它因良善活过来;因为一切真理都是良善的形式,一切良善都是真理的存在或实体,由于一个不可能没有另一个,所以可知,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必存在于教会之人和天堂天使身上。此外,一切聪明和智慧都来自该婚姻,因为真理和良善不断从它那里出生,而理解力和意愿由真理和良善形成。
说这一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为何经上提到“欢喜”和“快乐”这两者,即因为“欢喜”论及良善及其爱或情感,“快乐”论及真理及其爱或情感。在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中,情况都是这样,如以下经文,诗篇:
愿天欢喜,愿地快乐。(诗篇96:11)
又:
愿一切寻求你的,因你欢喜快乐!(诗篇40:16; 70:4)
又:
惟有义人必然欢喜,在神面前快乐,他们要在喜乐中欢欣。(诗篇68:3)
又:
好叫我们终日欢喜,照着你使我们受苦的日子叫我们快乐。(诗篇90:14, 15)
以赛亚书:
你们所有爱慕耶路撒冷的啊,要因她快乐,因她欢喜,你们所有为她悲哀的啊,都要与她尽情欢乐。(以赛亚书66:10)
耶利米哀歌:
以东的女子啊,只管欢喜快乐。(耶利米哀歌4:21)
以赛亚书:
看哪,人却欢喜快乐,宰牛。(以赛亚书22:13)
同一先知书:
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走。(以赛亚书35:10; 51:11)
又:
锡安必有欢喜、快乐、称谢和歌唱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诗篇:
他们必使我听见欢喜和快乐。(诗篇51:8)
约珥书:
欢喜快乐不是从我们神的家中断绝了吗?(约珥书1:16)
撒迦利亚书:
十月的禁食,必成为犹大家的欢喜和快乐。(撒迦利亚书8:19)
耶利米书:
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7:34; 25:10; 33:11)
经上也提到欢欣(exultation),以取代喜乐,因为欢欣和喜乐一样,论及良善,它与爱、心和意愿有关;如在以下经文,诗篇:
雅各要欢欣,以色列要快乐。(诗篇14:7; 53:6)
又:
我要因你的慈爱欢欣快乐。(诗篇31:7)
又:
义人哪,你们要因耶和华而快乐欢欣。(诗篇32:11)
又:
锡安山应当快乐,犹大女子应当欢欣。(诗篇48:11)
又:
愿所有投靠你的人都喜乐,又愿那爱你名的人都靠你欢欣。(诗篇5:11)
又:
这是耶和华所定的日子,愿我们在其中欢欣快乐。(诗篇118:24)
以赛亚书:
愿我们因祂的救恩欢欣快乐。(以赛亚书25:9)
同一先知书:
你们当因我所造的永远快乐欢欣。(以赛亚书65:18)
约珥书:
要欢欣快乐,因为耶和华彰显了祂的作为。(约珥书2:21)
同一先知书:
锡安之子啊,你们要欢欣,为耶和华你们的神快乐。(约珥书2:23; 哈巴谷书3:18)
西番雅书:
耶路撒冷的女子啊,应全心快乐欢欣。(西番雅书3:14)
以赛亚书:
从迦密夺去快乐欢欣。(以赛亚书16:10; 耶利米书48:33)
路加福音:
天使对撒迦利亚说,你必快乐欢欣,许多人必因祂的诞生而喜乐。(路加福音1:14)
在所有这些经文中,“欢欣”都表示来自对良善的爱与情感的喜悦,“快乐”表示来自对真理的爱与情感的快乐。
546.“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表示只可伤害那些没有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这从“人”和“额上有神印记”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是指对真理的情感,以及由此而来的聪明和智慧(参看AE 280节),在此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额上有神印记”是指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参看AE 427节)。
“人”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因为一个人正是凭这些而为人;因此,当圣言提到“人”时,它在灵义上表示人凭它们而为人,因为这是他的属灵部分。人拥有两种官能构成他的整个生命,即理解力和意愿。因此,理解力和意愿的品质如何,这个人就如何。他若拥有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就是一个真正的人,因为真理和良善来自主,人唯独从主那里而为人,这一点可从《天堂与地狱》(59–102节)的说明清楚看出来。但他若没有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而是有取代真理的虚假和取代良善的邪恶,诚然仍被称为一个人,但他却不是一个人,只在这一点上而为人,即:他拥有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在下文,我们会提到这种能力)。由此可见,在圣言中,“人”表示诸如构成人的那类事物,在此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
“人”在此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经上论到蝗虫说,它们可以伤害人,但不可伤害地上的草、青物和树木;“蝗虫”表示被称为感官层的人生命的终端。当人阅读或聆听圣言,而这感官层处于虚假的说服时,它仍不会伤害或损害字义上的圣言的任何东西,因为这字义是供给感官-属世人,或属世-感官人的;他相信它,尽管他把它用来确认他的虚假;但它的确会伤害和损害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因为感官人不能将他的思维提升到圣言字义之上,他若试图提升它,要么陷入虚假,要么他对圣言的说服性信仰灭亡。由此可知,“蝗虫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任何青物,并任何树木;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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