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60

660.启11:10

660.启11:10.“住在地上的人会因他们而欢喜快乐”表示对那些反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人来说,来自地狱之爱的快乐。这从“住在地上的人”和“欢喜快乐”的含义清楚可知:“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在教会里的人,在此是指教会中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因而是指那些反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人;“欢喜快乐”在此是指地狱之爱的快乐;一切欢喜和一切快乐都来自爱,因为当每个人的爱得到赞同时,当他追求并获得他所爱的东西,或说他的爱之目标时,他都欢喜、快乐;总之,人的一切喜乐都是从他的爱发出的,心灵的一切难过和悲伤都来自对他爱的抗拒。

经上说“欢喜、快乐”,是由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欢喜或喜悦”论及良善,因为它与爱有关,尤其属于心和意愿;而“快乐”论及真理,因为它与对真理的爱有关,尤其属于心智及其思维;因此,我们会说“内心的喜悦”和“心灵的快乐”。圣言处处都有两种表达方式,一种与良善有关,一种与真理有关,这是因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构成天堂和教会;因此,天堂和教会被比作婚姻,因为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天堂和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凡没有处于该婚姻的人都不是天堂的天使,也不是教会之人。其原因在于,对任何人来说,良善是不可能存在的,除非它通过真理形成;真理也是不可能存在的,除非它因良善活过来;因为一切真理都是良善的形式,一切良善都是真理的存在或实体,由于一个不可能没有另一个,所以可知,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必存在于教会之人和天堂天使身上。此外,一切聪明和智慧都来自该婚姻,因为真理和良善不断从它那里出生,而理解力和意愿由真理和良善形成。

说这一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为何经上提到“欢喜”和“快乐”这两者,即因为“欢喜”论及良善及其爱或情感,“快乐”论及真理及其爱或情感。在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中,情况都是这样,如以下经文,诗篇:

愿天欢喜,愿地快乐。(诗篇96:11)

又:

愿一切寻求你的,因你欢喜快乐!(诗篇40:16; 70:4)

又:

惟有义人必然欢喜,在神面前快乐,他们要在喜乐中欢欣。(诗篇68:3)

又:

好叫我们终日欢喜,照着你使我们受苦的日子叫我们快乐。(诗篇90:14, 15)

以赛亚书:

你们所有爱慕耶路撒冷的啊,要因她快乐,因她欢喜,你们所有为她悲哀的啊,都要与她尽情欢乐。(以赛亚书66:10)

耶利米哀歌:

以东的女子啊,只管欢喜快乐。(耶利米哀歌4:21)

以赛亚书:

看哪,人却欢喜快乐,宰牛。(以赛亚书22:13)

同一先知书:

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走。(以赛亚书35:10; 51:11)

又:

锡安必有欢喜、快乐、称谢和歌唱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诗篇:

他们必使我听见欢喜和快乐。(诗篇51:8)

约珥书:

欢喜快乐不是从我们神的家中断绝了吗?(约珥书1:16)

撒迦利亚书:

十月的禁食,必成为犹大家的欢喜和快乐。(撒迦利亚书8:19)

耶利米书:

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7:34; 25:10; 33:11)

经上也提到欢欣(exultation),以取代喜乐,因为欢欣和喜乐一样,论及良善,它与爱、心和意愿有关;如在以下经文,诗篇:

雅各要欢欣,以色列要快乐。(诗篇14:7; 53:6)

又:

我要因你的慈爱欢欣快乐。(诗篇31:7)

又:

义人哪,你们要因耶和华而快乐欢欣。(诗篇32:11)

又:

锡安山应当快乐,犹大女子应当欢欣。(诗篇48:11)

又:

愿所有投靠你的人都喜乐,又愿那爱你名的人都靠你欢欣。(诗篇5:11)

又:

这是耶和华所定的日子,愿我们在其中欢欣快乐。(诗篇118:24)

以赛亚书:

愿我们因祂的救恩欢欣快乐。(以赛亚书25:9)

同一先知书:

你们当因我所造的永远快乐欢欣。(以赛亚书65:18)

约珥书:

要欢欣快乐,因为耶和华彰显了祂的作为。(约珥书2:21)

同一先知书:

锡安之子啊,你们要欢欣,为耶和华你们的神快乐。(约珥书2:23; 哈巴谷书3:18)

西番雅书:

耶路撒冷的女子啊,应全心快乐欢欣。(西番雅书3:14)

以赛亚书:

从迦密夺去快乐欢欣。(以赛亚书16:10; 耶利米书48:33)

路加福音:

天使对撒迦利亚说,你必快乐欢欣,许多人必因祂的诞生而喜乐。(路加福音1:14)

在所有这些经文中,“欢欣”都表示来自对良善的爱与情感的喜悦,“快乐”表示来自对真理的爱与情感的快乐。


揭秘启示录 #796

796.启18:23

796.启18:23.“灯光在你中间决不能再照耀”表那些因教义和照之的生活陷入天主教的人没有来自主的任何启示,因而没有对属灵真理的洞察。“灯光”表示来自主的启示,因而对属灵真理的接受;“光”是指天堂之光,天使,以及世人的理解或认知就在天堂之光中;这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因为它从显为灵界太阳的主发出,这光实质上是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从这太阳所发出的光无非是神性智慧,所发出的热无非是神性之爱。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在《圣爱与圣智》(83-172节)一书得到论证。由于这光来自主,而主凭这光并在这光中全在,所以一切启示、因而对属灵真理的洞察皆通过这光实现,那些属灵地热爱神性真理,也就是因为它们是真理,因而是神性而热爱真理的人就拥有对属灵真理的洞察。显然,这就是对主的爱;事实上,主在这光中全在,因为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不在空间内,而在它们被接受之处,并取决于接受程度。
那些陷入天主教的人没有任何启示,因而没有对神性真理的洞察;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他们不爱任何属灵之光;因为属灵之光的源头来自主,如前所述;除了那些与主结合的人外,没有人认可这光,也不接受它;与主结合唯独通过对祂的承认和敬拜,同时通过遵行其圣言诫命的生活才能实现。承认和敬拜主,并阅读圣言,会引起主的临在;不过,这二者连同遵行其诫命的生活则实现与主的结合。而在巴比伦,情况刚好相反;主在那里得到承认,却没有权柄;圣言得到承认,却没有人阅读它。那里敬拜的是教皇,而不是主,承认的是教皇诏书,而不是圣言,他们照着教皇诏书,而不是圣言的诫命生活。这些教皇诏书以教皇及其神父对天堂和世界的统治为目的,而圣言的诫命以主对天堂和世界的统治为目的;这两个目的就像地狱与天堂那样彼此截然对立。提及这些事,是叫人们知道,那些因教义和照之的生活陷入天主教的人完全没有灯光,也就是没有启示,因而没有对属灵真理的洞察。
主就是光,一切启示和对属灵真理的洞察皆由此而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祂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在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12)
这论及主。
这就是审判,光来到世间;行真理的必来就光。(约翰福音3:19,21)
耶稣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应当趁着有光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5-36)
耶稣说,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 12:46)
耶稣说,我是世上的光。(约翰福音9:5)
西缅说,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是照亮各族的光。(路加福音2:30-32)
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坐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发现照着他们。(马太福音 4:16;以赛亚书9:2)
我已经使你作各族的光,叫你施行我的救恩,直到地极。(以赛亚书49:6)
新耶路撒冷城不用日月光照,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 21:23; 22:5)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主就是那光,一切启示和对属灵真理的洞察皆来自这光;主既是光,魔鬼就是黑暗;魔鬼就是对统治主的一切神性事物,因而统治主自己之爱;并且统治权越给予它,它就越将主的神圣神性事物变暗、熄灭、点燃并烧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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