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60

660.启11:10

660.启11:10.“住在地上的人会因他们而欢喜快乐”表示对那些反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人来说,来自地狱之爱的快乐。这从“住在地上的人”和“欢喜快乐”的含义清楚可知:“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在教会里的人,在此是指教会中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因而是指那些反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人;“欢喜快乐”在此是指地狱之爱的快乐;一切欢喜和一切快乐都来自爱,因为当每个人的爱得到赞同时,当他追求并获得他所爱的东西,或说他的爱之目标时,他都欢喜、快乐;总之,人的一切喜乐都是从他的爱发出的,心灵的一切难过和悲伤都来自对他爱的抗拒。

经上说“欢喜、快乐”,是由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欢喜或喜悦”论及良善,因为它与爱有关,尤其属于心和意愿;而“快乐”论及真理,因为它与对真理的爱有关,尤其属于心智及其思维;因此,我们会说“内心的喜悦”和“心灵的快乐”。圣言处处都有两种表达方式,一种与良善有关,一种与真理有关,这是因为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构成天堂和教会;因此,天堂和教会被比作婚姻,因为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天堂和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凡没有处于该婚姻的人都不是天堂的天使,也不是教会之人。其原因在于,对任何人来说,良善是不可能存在的,除非它通过真理形成;真理也是不可能存在的,除非它因良善活过来;因为一切真理都是良善的形式,一切良善都是真理的存在或实体,由于一个不可能没有另一个,所以可知,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必存在于教会之人和天堂天使身上。此外,一切聪明和智慧都来自该婚姻,因为真理和良善不断从它那里出生,而理解力和意愿由真理和良善形成。

说这一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为何经上提到“欢喜”和“快乐”这两者,即因为“欢喜”论及良善及其爱或情感,“快乐”论及真理及其爱或情感。在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中,情况都是这样,如以下经文,诗篇:

愿天欢喜,愿地快乐。(诗篇96:11)

又:

愿一切寻求你的,因你欢喜快乐!(诗篇40:16; 70:4)

又:

惟有义人必然欢喜,在神面前快乐,他们要在喜乐中欢欣。(诗篇68:3)

又:

好叫我们终日欢喜,照着你使我们受苦的日子叫我们快乐。(诗篇90:14, 15)

以赛亚书:

你们所有爱慕耶路撒冷的啊,要因她快乐,因她欢喜,你们所有为她悲哀的啊,都要与她尽情欢乐。(以赛亚书66:10)

耶利米哀歌:

以东的女子啊,只管欢喜快乐。(耶利米哀歌4:21)

以赛亚书:

看哪,人却欢喜快乐,宰牛。(以赛亚书22:13)

同一先知书:

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走。(以赛亚书35:10; 51:11)

又:

锡安必有欢喜、快乐、称谢和歌唱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诗篇:

他们必使我听见欢喜和快乐。(诗篇51:8)

约珥书:

欢喜快乐不是从我们神的家中断绝了吗?(约珥书1:16)

撒迦利亚书:

十月的禁食,必成为犹大家的欢喜和快乐。(撒迦利亚书8:19)

耶利米书:

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耶利米书7:34; 25:10; 33:11)

经上也提到欢欣(exultation),以取代喜乐,因为欢欣和喜乐一样,论及良善,它与爱、心和意愿有关;如在以下经文,诗篇:

雅各要欢欣,以色列要快乐。(诗篇14:7; 53:6)

又:

我要因你的慈爱欢欣快乐。(诗篇31:7)

又:

义人哪,你们要因耶和华而快乐欢欣。(诗篇32:11)

又:

锡安山应当快乐,犹大女子应当欢欣。(诗篇48:11)

又:

愿所有投靠你的人都喜乐,又愿那爱你名的人都靠你欢欣。(诗篇5:11)

又:

这是耶和华所定的日子,愿我们在其中欢欣快乐。(诗篇118:24)

以赛亚书:

愿我们因祂的救恩欢欣快乐。(以赛亚书25:9)

同一先知书:

你们当因我所造的永远快乐欢欣。(以赛亚书65:18)

约珥书:

要欢欣快乐,因为耶和华彰显了祂的作为。(约珥书2:21)

同一先知书:

锡安之子啊,你们要欢欣,为耶和华你们的神快乐。(约珥书2:23; 哈巴谷书3:18)

西番雅书:

耶路撒冷的女子啊,应全心快乐欢欣。(西番雅书3:14)

以赛亚书:

从迦密夺去快乐欢欣。(以赛亚书16:10; 耶利米书48:33)

路加福音:

天使对撒迦利亚说,你必快乐欢欣,许多人必因祂的诞生而喜乐。(路加福音1:14)

在所有这些经文中,“欢欣”都表示来自对良善的爱与情感的喜悦,“快乐”表示来自对真理的爱与情感的快乐。


揭秘启示录 #740

740.启17:12

740.启17:12.“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他们还没有得国”表圣言出于神性真理的能力在那些居于法国,没有如此受教皇辖制的人当中;然而他们中间尚未形成一个完全脱离天主教的教会。这些话指着那些居于法国的人说的,这一点从灵义上的这一系列事明显可知;因为现在论述的是那些在基督教界之人对圣言的接受;9-11节论述了天主教对圣言的接受和相应的教会状态;12-14节论述了那些仅外在依附天主教的人(他们主要居于法国)对圣言的接受和相应的教会状态。15节论述了剩下的人,就是的确信奉天主宗教,但在各种事上持异议的人;16和17节论述了新教或改革宗,他们公开退出天主教。
若不知道“朱红色的兽”表示圣言,并且教会取决于对圣言的接受,就决无可能知道此处论述的是这些事。“朱红色的兽”表示圣言(参看723节);教会通过圣言并照着对圣言的理解而成为教会,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角”,就是此处这兽的角,表示圣言的能力;“十角”表示大有能力,在此表示神性能力,因为这是主通过圣言来的能力。“角”表示能力,“十角”表示大有能力(参看270,539和724节)。“王”表示那些处于源自圣言的神性真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20,664,704节);“十”不是指十,而是指众多人或众多事物(101节)。“(王)国”表示出自圣言的教会,因为“王”表示那些处于源自圣言的神性真理之人,抽象来说,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因此,“他们还没有得国”表示他们中间尚未形成一个教会,因而脱离天主教。
由此可见,“你所看见的那十角,就是十王。他们还没有得国”表示圣言出于神性真理的能力在那些居于法国,以及其它一些地方的人当中,也在那些被称为詹森派”(又译冉森派)的人当中,他们没有如此受教皇辖制;然而他们中间尚未形成一个教会,因而完全脱离天主教。之所以说在法国的人当中的教会尚未脱离天主教,是因为这个教会只是外在依附于天主教,而内在并未如此依附。外在只是形式,而内在才是本质。他们仍依附于天主教,这是因为法国有众多修道院,并且教牧职份受制于教皇的权威;这些人在一切形式上接受教皇法令法规的管理,因而仍大量处于天主教的本质。因此,那里的教会尚未脱离天主教。这就是“他们(十王)还没有得国”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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