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8.“他们的尸首三天半”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完全灭绝。这从“尸首”和“三天半”的含义清楚可知:“尸首”(也就是“见证人”)是指那些在自己里面灭绝一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人;因为他们所杀害的“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参看AE 228, 635节);因此,他们的尸首,就是当被杀害时,表示这些已经被灭绝了;但由于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只能在那些处于教义的虚假和生活的邪恶之人身上被灭绝,所以所指的是这些人,因为其他人看不到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灭绝了。事实上,每个人都照其状态的品质看到属于主、因而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因为他从这种状态去观看;结果,他只能看到与这种品质一致的东西。因此,否认主,以及祂在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之人看不到它们,因为他从否定的角度看待它们;因此,这样一个人看不到活着的见证人,只看到他们像尸首一样的身体,也就是说,视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如无物,或说认为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不是真理和良善,因而如灭绝了一样。“三天半”是指完全,在此是指完全灭绝。
“三天半”表示完全,是因为“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时期或持续时间;因此,在论述教会的地方,如此处,“三天半”表示甚至直到结束,同时直到一个新的开始;因此,经上补充说“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双脚站起来”,这表示旧教会结束之后,一个新教会的开始。因为在教会结束时,一切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都灭绝了,然后却有一个复活,这复活发生在那些主在其中建立一个新教会的人身上,这也由进入他们里面的“生命的灵”来表示。“三天半”还表示一个完全或完整的状态,因为这个数字与数字“七”具有相同的含义,它是七的一半;减半或加倍的数字与被减半或加倍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数字“七”表示全部或所有,同样表示完全和完整之物,论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之物。关于这个数字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20, 24, 257, 300节)。由小数字构成的大数字与相乘得出它们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430a,b节);“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或大或小的完整时期(AE 532节)。
160.“那自称是先知的,教导并引诱我的仆人”表示各种虚假构成的教义由此而来。这从“先知”的含义清楚可知,“先知”是指教导真理的人,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是指真理的教义(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2534, 7269节);因此,“先知”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教导虚假的人,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是指虚假的教义。此处“女先知”同样表示教导虚假的人,也表示各种虚假构成的教义;因此,经上补充说她“教导并引诱”,因为“教导”论及真理和虚假,“引诱”论及良善和邪恶;在圣言中,那些处于真理的人被称为“主的仆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被称为“用人或事奉者(ministers)”(参看AE 155节)。经上论到耶洗别说,她自称女先知;并不是说亚哈的妻子耶洗别自称女先知,经上这么说,是因为“耶洗别”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这快乐教导并引诱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因为每个人在独自思想时,都出于他自己的爱来思想,因而使自己充满虚假,这就是“教导并引诱”。关于耶洗别,我们在圣言中读到:
以色列王亚哈娶了西顿王的女儿耶洗别为妻,去事奉敬拜巴力,在撒玛利亚为巴力筑坛,又作亚舍拉。(列王纪上16:31–33)
列王纪:
耶洗别杀了耶和华的众先知。(列王纪上18:4, 13)
又:
她也想杀以利亚。(列王纪上19:1–2等)
又:
她利用诡计通过作假见证夺走了拿伯的葡萄园,并杀了他。(列王纪上21:6–7 等)
又:
因此,以利亚预言狗必吃她。(列王纪上21:23; 列王纪下9:10)
后来,按耶户的命令:
她被扔出窗外,她的一些血溅在墙上和用蹄践踏她的马上。(列王纪下9:32–34)
这一切都代表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以及由此流出的邪恶和虚假对教会的败坏。因为圣言的一切历史部分,以及预言部分,都代表那些属于教会的事物。亚哈所服侍,并为之筑坛的“巴力”,表示出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邪恶的敬拜;他所造的“亚舍拉”表示出于由此而来的虚假的敬拜。“耶洗别杀耶和华的众先知”表示对教会真理的毁灭;“她还想杀以利亚”表示消灭圣言的渴望,因为以利亚代表圣言。她利用假见证从拿伯那里夺走的“葡萄园”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和对良善的玷污;以利亚的预言,即狗要吃她,表示不洁和亵渎。她被扔出窗外,她的一些血溅在墙上和用蹄践踏她的马上,表示那些具有这种性质和品质之人的命运;从那里的细节的内义可以看出这些人的命运是什么。由此可见,那自称女先知的妇人耶洗别不是指其他耶洗别,而是指圣言所说的亚哈的妻子耶洗别;经上用她来描述那些沉浸于来自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的一切虚假教义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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