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58

658.“他们的尸首

658.“他们的尸首三天半”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完全灭绝。这从“尸首”和“三天半”的含义清楚可知:“尸首”(也就是“见证人”)是指那些在自己里面灭绝一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人;因为他们所杀害的“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参看AE 228, 635节);因此,他们的尸首,就是当被杀害时,表示这些已经被灭绝了;但由于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只能在那些处于教义的虚假和生活的邪恶之人身上被灭绝,所以所指的是这些人,因为其他人看不到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灭绝了。事实上,每个人都照其状态的品质看到属于主、因而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因为他从这种状态去观看;结果,他只能看到与这种品质一致的东西。因此,否认主,以及祂在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之人看不到它们,因为他从否定的角度看待它们;因此,这样一个人看不到活着的见证人,只看到他们像尸首一样的身体,也就是说,视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如无物,或说认为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不是真理和良善,因而如灭绝了一样。“三天半”是指完全,在此是指完全灭绝。

“三天半”表示完全,是因为“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时期或持续时间;因此,在论述教会的地方,如此处,“三天半”表示甚至直到结束,同时直到一个新的开始;因此,经上补充说“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双脚站起来”,这表示旧教会结束之后,一个新教会的开始。因为在教会结束时,一切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都灭绝了,然后却有一个复活,这复活发生在那些主在其中建立一个新教会的人身上,这也由进入他们里面的“生命的灵”来表示。“三天半”还表示一个完全或完整的状态,因为这个数字与数字“七”具有相同的含义,它是七的一半;减半或加倍的数字与被减半或加倍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数字“七”表示全部或所有,同样表示完全和完整之物,论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之物。关于这个数字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20, 24, 257, 300节)。由小数字构成的大数字与相乘得出它们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430a,b节);“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或大或小的完整时期(AE 532节)。


揭秘启示录 #99

99.“看哪,魔鬼要

99.“看哪,魔鬼要把你们中间一些人下在监里”表其生活的良善会受到来自地狱的邪恶侵扰。这就是被魔鬼“下在监里”的含义,因为“魔鬼”是指那些处于邪恶之人所在的地狱,抽象而言,是指在其中并由此而来的邪恶(97节)。“下在监里”是指受到侵扰,因为那些被出于地狱的邪恶侵扰之人犹如囚在监里,他们在意愿良善时,只能思想邪恶。冲突和内心的焦虑由此产生,使其难以自拔,如同被锁链捆绑的人。原因在于,其良善只要与虚假粘在一块,就不是良善,并且只要与虚假粘在一块,邪恶就在其中;因此这就是侵扰之物。
不过,这种侵扰发生在灵界,而非自然界,在人死后发生。我经常被恩准看到他们被侵扰的情形,听到他们哀告说,他们曾经行善,如今也愿意行善,却由于周围的邪恶而无能为力。然而,他们受侵扰的方式不尽相同,照其确认虚假的程度,有的更为严重,故经上说:“魔鬼要把你们中间一些人下在监里”。确认虚假是有害的,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91-97节)一书。
圣言中,“被囚的”和此处“下在监里”的所表相同,如以下经文:
我立你作人民的约,领被囚的出牢狱,领坐黑暗的出牢房。(以赛亚书42:6-7; 49:8-9)
耶和华差遣我向被囚的宣告自由,向被捆绑的宣告释放。(以赛亚书61:1)
我因与你立约的血,将被掳而囚的人从坑中释放出来。 (撒迦利亚书9:11)
神领被囚的出来。(诗篇68:6)
愿被囚之人的叹息达到你面前。(诗篇79:11)
要垂听被囚之人的叹息,要为死亡之子开门。(诗篇102:20)
耶和华释放被囚的。(诗篇146:7)
很明显,在上述经文中,“被囚的”不是指世上被囚的人,而是指被地狱,因而邪恶与虚假所囚的人。主的这些话也是同样的含义:
我在监里,你们不来看顾我。(马太福音25:43)
由于主将那些尽管在教义上处于虚假,但在生活上仍处于良善的人“领出监牢”,或从侵扰中解救出来,所以祂说:“你将要受的苦你不用怕”,还说:“你务要至死忠心,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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