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8.“他们的尸首三天半”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完全灭绝。这从“尸首”和“三天半”的含义清楚可知:“尸首”(也就是“见证人”)是指那些在自己里面灭绝一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人;因为他们所杀害的“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参看AE 228, 635节);因此,他们的尸首,就是当被杀害时,表示这些已经被灭绝了;但由于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只能在那些处于教义的虚假和生活的邪恶之人身上被灭绝,所以所指的是这些人,因为其他人看不到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灭绝了。事实上,每个人都照其状态的品质看到属于主、因而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因为他从这种状态去观看;结果,他只能看到与这种品质一致的东西。因此,否认主,以及祂在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之人看不到它们,因为他从否定的角度看待它们;因此,这样一个人看不到活着的见证人,只看到他们像尸首一样的身体,也就是说,视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如无物,或说认为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不是真理和良善,因而如灭绝了一样。“三天半”是指完全,在此是指完全灭绝。
“三天半”表示完全,是因为“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时期或持续时间;因此,在论述教会的地方,如此处,“三天半”表示甚至直到结束,同时直到一个新的开始;因此,经上补充说“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双脚站起来”,这表示旧教会结束之后,一个新教会的开始。因为在教会结束时,一切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都灭绝了,然后却有一个复活,这复活发生在那些主在其中建立一个新教会的人身上,这也由进入他们里面的“生命的灵”来表示。“三天半”还表示一个完全或完整的状态,因为这个数字与数字“七”具有相同的含义,它是七的一半;减半或加倍的数字与被减半或加倍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数字“七”表示全部或所有,同样表示完全和完整之物,论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之物。关于这个数字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20, 24, 257, 300节)。由小数字构成的大数字与相乘得出它们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430a,b节);“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或大或小的完整时期(AE 532节)。
935.“每月都结果子”表主照人里面真理的各个状态而在他里面产生良善。“月”表示人在真理上的生命状态,如下文所述。“结果子”表示产生良善;“果子”表示爱与仁的良善,如刚才所示(934节);由于本质上是主在人里面产生良善,尽管人貌似凭自己、因而表面上产生它们,如前所述(934节),故显而易见,这句话表示主在至内层或核心处时,便从这至内层或核心处产生它们。不过,有必要阐明当如同理解这句话,即:主照人里面的真理状态而在他里面产生仁之良善。若里面没有来自圣言的真理,却以为人行出的良善是主所悦纳的,也就是所谓的属灵良善,就大大受骗了。对人来说,没有真理的良善并非良善,没有良善的真理也并非真理,尽管它们本身可能是真理;因为没有真理的良善就像人没有理解力的意志,这种意志不是人的,而像兽的,或像技工所操纵的木偶的。但意志与理性一起就会照着它藉以存在的理解状态而变成人。因为每个人的生命状态具有这样的性质,他的意愿若不经由理解或认知,就什么也做不了,理解或认知若不通过意愿就什么也思考不了。良善与真理也一样,因为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或认知。
由此明显可知,主在人里面所产生的良善取决于他里面的真理状态,也就是他的理解力。这就是“生命树每月结果子”的含义,因为“月”表示人里面的真理状态。所有时间,也就是小时、天、周、月、年、世纪,皆表示生命的状态(参看476, 562节)。生命在真理上的状态之所以由“月”来表示,是因为“月”是指由月亮所决定的时间,而“月亮”表示理解或认知和信仰的真理(332, 413, 414, 919节)。在以下经文中,“月”所表相同:
愿约瑟的地蒙耶和华赐福,得太阳出产的宝物和月亮出产的宝物。(申命记33:13-14)
从月到月,从安息日到安息日,凡有血气的必来在耶和华面前下拜。(以赛亚书66:23)
由于“月”,也就是月亮的度量具有这种含义,所以:
他们在每月或新月的开始献祭。(民数记29:1-26;以赛亚书1:14)
那时,以色列人还吹号。(民数记10:10;诗篇81:3)
他们被吩咐要守亚笔月,在那时守逾越节。(出埃及记12:2;申命记16:1)
“月”表示人里面的真理状态,在反面意义表示他里面的虚假状态,可参看启示录( 9:5, 10, 15; 11:2; 13:5)。以西结书(47:12)中的“月”所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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