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58

658.“他们的尸首

658.“他们的尸首三天半”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完全灭绝。这从“尸首”和“三天半”的含义清楚可知:“尸首”(也就是“见证人”)是指那些在自己里面灭绝一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人;因为他们所杀害的“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参看AE 228, 635节);因此,他们的尸首,就是当被杀害时,表示这些已经被灭绝了;但由于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只能在那些处于教义的虚假和生活的邪恶之人身上被灭绝,所以所指的是这些人,因为其他人看不到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灭绝了。事实上,每个人都照其状态的品质看到属于主、因而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因为他从这种状态去观看;结果,他只能看到与这种品质一致的东西。因此,否认主,以及祂在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之人看不到它们,因为他从否定的角度看待它们;因此,这样一个人看不到活着的见证人,只看到他们像尸首一样的身体,也就是说,视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如无物,或说认为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不是真理和良善,因而如灭绝了一样。“三天半”是指完全,在此是指完全灭绝。

“三天半”表示完全,是因为“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时期或持续时间;因此,在论述教会的地方,如此处,“三天半”表示甚至直到结束,同时直到一个新的开始;因此,经上补充说“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双脚站起来”,这表示旧教会结束之后,一个新教会的开始。因为在教会结束时,一切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都灭绝了,然后却有一个复活,这复活发生在那些主在其中建立一个新教会的人身上,这也由进入他们里面的“生命的灵”来表示。“三天半”还表示一个完全或完整的状态,因为这个数字与数字“七”具有相同的含义,它是七的一半;减半或加倍的数字与被减半或加倍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数字“七”表示全部或所有,同样表示完全和完整之物,论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之物。关于这个数字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20, 24, 257, 300节)。由小数字构成的大数字与相乘得出它们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430a,b节);“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或大或小的完整时期(AE 532节)。


揭秘启示录 #838

838.因此,要让每

838.因此,要让每个人都小心提防这个异端邪说,即:人因信而称义,无需律法行为。凡陷入这个异端邪说,并且在临终前没有完全从中抽身而出的人,死后便与地狱鬼魔为伍。事实上,他们就是主所说的“山羊”:
主对他们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福音25:41)
主并没有说那些“山羊”作了恶,只说他们并未行善。他们之所以不行善,是因为他们对自己说:“我不能靠自己行善;律法不会定我的罪;基督的宝血洁净了我,释放了我;十字架受难已经担当了罪孽;基督的功德通过信被归算给我;我已与父和解,在恩典之中,被视为儿子;祂视我们的罪为软弱,为了祂儿子的缘故瞬间赦免了我们的罪;因此,祂单凭着信使我们称义;若这信不是得救的唯一途径,凡人都无法得救。神的儿子受十字架之难并成全律法,若不为了除去我们罪孽的诅咒,还有其它什么目的吗?”他们对自己说这些以及类似的话,从而不去行本为良善的良善;因为没有良善从他们的唯信中发出,他们的信无非是认知上的信,本身就是一个历史学的信仰,因而不过是知识而已。若此人不直接靠近主,貌似凭自己避恶如罪,那么这信只是一个没有生命或灵魂进入的死信。在这种情况下,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良善来自主,因而本身就是良善。对此,以赛亚书这样记着说:
祸哉,担着罪孽犯罪的民族,行恶的种,败坏的儿女!你们伸手,我必掩目不看你们;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以赛亚书1:4, 15-18)
耶利米书:
你当站在耶和华殿的门口,在那里宣传这话说,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些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神的教会,神的教会,神的教会,我们信仰所在);你们偷盗、杀害、奸淫、起假誓,且来到在这称为我名下的殿,站在我面前,又说,我们自由了,你们这是行那些可憎的事吗?这殿岂可成为贼窝?看哪,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 7:2-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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