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8.“他们的尸首三天半”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完全灭绝。这从“尸首”和“三天半”的含义清楚可知:“尸首”(也就是“见证人”)是指那些在自己里面灭绝一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人;因为他们所杀害的“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参看AE 228, 635节);因此,他们的尸首,就是当被杀害时,表示这些已经被灭绝了;但由于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只能在那些处于教义的虚假和生活的邪恶之人身上被灭绝,所以所指的是这些人,因为其他人看不到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灭绝了。事实上,每个人都照其状态的品质看到属于主、因而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因为他从这种状态去观看;结果,他只能看到与这种品质一致的东西。因此,否认主,以及祂在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之人看不到它们,因为他从否定的角度看待它们;因此,这样一个人看不到活着的见证人,只看到他们像尸首一样的身体,也就是说,视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如无物,或说认为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不是真理和良善,因而如灭绝了一样。“三天半”是指完全,在此是指完全灭绝。
“三天半”表示完全,是因为“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时期或持续时间;因此,在论述教会的地方,如此处,“三天半”表示甚至直到结束,同时直到一个新的开始;因此,经上补充说“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双脚站起来”,这表示旧教会结束之后,一个新教会的开始。因为在教会结束时,一切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都灭绝了,然后却有一个复活,这复活发生在那些主在其中建立一个新教会的人身上,这也由进入他们里面的“生命的灵”来表示。“三天半”还表示一个完全或完整的状态,因为这个数字与数字“七”具有相同的含义,它是七的一半;减半或加倍的数字与被减半或加倍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数字“七”表示全部或所有,同样表示完全和完整之物,论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之物。关于这个数字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20, 24, 257, 300节)。由小数字构成的大数字与相乘得出它们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430a,b节);“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或大或小的完整时期(AE 532节)。
527.“凡敬畏你名的人,连大带小”表热爱主之事物的人,无论程度大小。“敬畏主名”表示热爱主的事物;“敬畏”表示爱;“主名”表示主藉以受到敬拜的一切事物(81节);“连大带小”表示那些在或小或大程度上敬畏主的人。“敬畏”在此之所以表示爱,是因为凡爱着的人也害怕向他所爱的人行恶。没有这样的敬畏,真爱就不会被赐给。所以,凡爱的人都害怕作恶,因为邪恶悖逆主,与祂在圣言中的神性律法背道而驰,而圣言出自祂,因而就是祂自己;它们(即邪恶)违背祂的神性本质,也就是祂愿意拯救所有人,因为祂是救主;若人不照律法和诫命生活,祂就无法拯救人。而且,凡喜爱邪恶的人也喜欢向主行恶,甚至把祂钉在十字架上。这种欲望就藏在一切邪恶的最深处,甚至在那些口头上承认祂的世人里面。这一事实尚不为世人所知,但对天使来说,这是众所周知的事。
“敬畏神”表示热爱神的事物,是通过行出它们,不愿意做违背祂的事来热爱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神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敬畏耶和华你的神,行在祂一切的道路上,爱祂。(申命记10:12)
你们要随从耶和华你们的神而行,敬畏祂,谨守祂的诫命。(申命记13:4)
你要敬畏耶和华你的神,侍奉祂,紧依附着祂。(申命记10:20; 6:2,13,14,24;8:6;17:19; 28:58; 31:12)
惟愿他们存这样的心敬畏我,遵守我的诫命。(申命记5:29)
耶和华啊,求你将你的道路指教我,使我专心敬畏你的名。(诗篇86:11)
凡敬畏耶和华,行在祂道上的人便为有福。(诗篇128:1;112:1;耶利米书44:10)
我若是父亲,我该受的尊敬在哪里呢?我若是主人,我应得的敬畏在哪里呢?(玛拉基书1:6;2:5;以赛亚书11:2,3)
我要赐给他们同一个心、同一条道,好敬畏我,我要将对我的敬畏放在他们心上,叫他们不离开我。(耶利米书32:39,40)
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诗篇111:10)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8:13;25:3;29:13;50:10;耶利米书33:9;诗篇22:23;33:8,18;34:7,9;55:19;115:11,13;147:11;启示录14:7;路加福音1:50)。但对恶人来说,对神的敬畏并不是爱,而是对地狱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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