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8.“他们的尸首三天半”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完全灭绝。这从“尸首”和“三天半”的含义清楚可知:“尸首”(也就是“见证人”)是指那些在自己里面灭绝一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人;因为他们所杀害的“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参看AE 228, 635节);因此,他们的尸首,就是当被杀害时,表示这些已经被灭绝了;但由于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只能在那些处于教义的虚假和生活的邪恶之人身上被灭绝,所以所指的是这些人,因为其他人看不到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灭绝了。事实上,每个人都照其状态的品质看到属于主、因而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因为他从这种状态去观看;结果,他只能看到与这种品质一致的东西。因此,否认主,以及祂在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之人看不到它们,因为他从否定的角度看待它们;因此,这样一个人看不到活着的见证人,只看到他们像尸首一样的身体,也就是说,视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如无物,或说认为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不是真理和良善,因而如灭绝了一样。“三天半”是指完全,在此是指完全灭绝。
“三天半”表示完全,是因为“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时期或持续时间;因此,在论述教会的地方,如此处,“三天半”表示甚至直到结束,同时直到一个新的开始;因此,经上补充说“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双脚站起来”,这表示旧教会结束之后,一个新教会的开始。因为在教会结束时,一切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都灭绝了,然后却有一个复活,这复活发生在那些主在其中建立一个新教会的人身上,这也由进入他们里面的“生命的灵”来表示。“三天半”还表示一个完全或完整的状态,因为这个数字与数字“七”具有相同的含义,它是七的一半;减半或加倍的数字与被减半或加倍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数字“七”表示全部或所有,同样表示完全和完整之物,论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之物。关于这个数字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20, 24, 257, 300节)。由小数字构成的大数字与相乘得出它们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430a,b节);“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或大或小的完整时期(AE 532节)。
52.“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主凭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义驱散虚假。圣言经常提及“剑”、“刀”和“长剑”,它们无非是指与虚假争战并摧毁它们的真理;在相反的意义上,则指与真理争战的虚假。因为在圣言中,“战争”表属灵的战争,也就是真理攻击虚假和虚假攻击真理的战争;因此“战争武器”就表示诸如属灵战争中所使用的那类事物。显然,此处“剑”表示主驱散虚假,因为是所看到的这剑是“从祂口中出来”的。从主口中出来就是从圣言出来,因为圣言是主亲口说的。由于圣言需藉教义来理解,因此“剑”也表教义。它之所以被称为“两刃的利剑”,是因为它能刺透内心和灵魂。
为说明“剑”在此表示主藉圣言驱散虚假,特引用一些提及刀剑的经文:
有刀剑临到巴比伦,她的首领与智慧人;有刀剑临到矜夸的人,他们就成为愚昧;有刀剑临到勇士,他们就惊惶;有刀剑临到她的马匹、战车;有刀剑临到她的宝物,它们就被抢夺;有干旱临到她的众水,它们就必干涸。(耶利米书50:35-38)
这些话是指着巴比伦说的,“巴比伦”表示那些歪曲并玷污圣言的人,因此成为愚昧的“矜夸的人”和刀剑所临到的马匹并战车,以及被抢夺的“宝物”,就表示其教义的虚假。干旱临到、它们就必干涸的“众水”表示真理(参看50节)。
你要预言说,一把磨利发亮的剑,磨利为要大行杀戮;要第三次使这剑;刺透的剑;大大刺透、刺入内部的剑,好叫跌倒的事加增。(以西结书21:9-20)
此处“剑”也表示教会中真理的荒废。
耶和华用剑向凡有血肉的行判罚,被耶和华刺死的必多。(以赛亚书66:16)
在圣言中,无论此处还是别处,那些因虚假灭亡的人就被称为“被耶和华刺死的”。
灭命的都来到旷野中一切高岗上;耶和华的剑,从地这边直到地那边,尽行杀灭。(耶利米书12:12)
因为旷野的剑,我们冒着生命危险,才得粮食。(耶利米哀歌5:9)
丢弃羊群的无用牧人有祸了;剑必临到他的膀臂和右眼上。(撒迦利亚书11:17)
临到牧人右眼的“剑”是指他所理解的虚假。
世人性如烈火,他们的舌头是利剑。(诗篇57:4)
看哪,他们口中喷吐恶言;嘴里有剑。(诗篇59:7)
他们磨舌如剑,发出苦毒的言语。(诗篇64:3)
其它地方的剑所表相同,如以赛亚书(13:13, 15; 21:14-15; 27:1; 31:7-8),耶利米书(2:30; 5:12; 11:22; 14:13-18),以西结书(7:15; 32:10-12)。
由此明显可知,主在以下经文中所说的“剑”是什么意思:
耶稣说,祂来不是把和平,而是把剑带到地上。(马太福音10:34)
耶稣说,没有钱囊和口袋的,卖衣服买剑。门徒说,主啊,请看!这里有两把剑。祂对他们说,够了。(路加福音22:36, 38)
凡持剑的,必死在剑下。(马太福音26:51-52)
论到时代的末了,耶稣说:
他们要倒在剑刃之下,又被掳到众民族当中,最后耶路撒冷要被践踏。(路加福音21:24)
“时代的末了”是指教会的末期;“剑”是指毁灭真理的虚假;“众民族”是指众邪恶;被践踏的“耶路撒冷”是指教会。
因此很明显,“从人子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主藉圣言驱散。以下启示录经文所表相同:
又有一把大剑赐给那骑红马的。(启示录6:4)
有利剑从骑白马者的口中出来,祂用这剑击杀列族。其余的被骑白马者的剑杀了。(启示录19:15, 21)
“骑白马者”表示圣言方面的主,这在13和16节经文说得很清楚。诗篇中的“剑”所表相同:
大能者啊,愿你的大腿边佩剑。乘驾真理之道。你的箭锋利。(诗篇45:3-5)
这论及主。另有:
愿圣民高兴,愿他们口中的剑在手里。(诗篇149:5-6)
以赛亚书:
耶和华使我口如利剑。(以赛亚书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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