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58

658.“他们的尸首

658.“他们的尸首三天半”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完全灭绝。这从“尸首”和“三天半”的含义清楚可知:“尸首”(也就是“见证人”)是指那些在自己里面灭绝一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人;因为他们所杀害的“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参看AE 228, 635节);因此,他们的尸首,就是当被杀害时,表示这些已经被灭绝了;但由于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只能在那些处于教义的虚假和生活的邪恶之人身上被灭绝,所以所指的是这些人,因为其他人看不到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灭绝了。事实上,每个人都照其状态的品质看到属于主、因而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因为他从这种状态去观看;结果,他只能看到与这种品质一致的东西。因此,否认主,以及祂在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之人看不到它们,因为他从否定的角度看待它们;因此,这样一个人看不到活着的见证人,只看到他们像尸首一样的身体,也就是说,视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如无物,或说认为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不是真理和良善,因而如灭绝了一样。“三天半”是指完全,在此是指完全灭绝。

“三天半”表示完全,是因为“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时期或持续时间;因此,在论述教会的地方,如此处,“三天半”表示甚至直到结束,同时直到一个新的开始;因此,经上补充说“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双脚站起来”,这表示旧教会结束之后,一个新教会的开始。因为在教会结束时,一切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都灭绝了,然后却有一个复活,这复活发生在那些主在其中建立一个新教会的人身上,这也由进入他们里面的“生命的灵”来表示。“三天半”还表示一个完全或完整的状态,因为这个数字与数字“七”具有相同的含义,它是七的一半;减半或加倍的数字与被减半或加倍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数字“七”表示全部或所有,同样表示完全和完整之物,论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之物。关于这个数字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20, 24, 257, 300节)。由小数字构成的大数字与相乘得出它们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430a,b节);“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或大或小的完整时期(AE 532节)。


揭秘启示录 #498

498.启11:6.

498.启11:6.“并且能随时随意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表凡摧毁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素的人会随时并尽可能地把自己丢进各种邪恶与虚假中。 “地”表示教会(285节);“灾殃”表示邪恶与虚假(456节);因此,“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表示以各种邪恶与虚假来毁坏教会。但理解这句经文的方式和前一句一样,即:那些想用灾殃击打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也就是通过邪恶经由虚假来摧毁它们的人,会把自己丢进各种邪恶与虚假中;并且由于属世意义在变得属灵时就是这样转换的,所以“随时随意”以同样的方式变成这个意思,随时并尽可能这样行。原因在于,人将这两大基本要素毁到什么程度,就将圣言的真理毁到什么程度;将圣言的真理毁到什么程度,就将自己丢进邪恶和虚假中到什么程度;因为这两大基本要素是圣言的真理,这一事实从新耶路撒冷的两大教义很明显地看出来:一个涉及主,另一个涉及出于十诫的生活教义。“两个见证人能随时随意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这句经文和圣言中的其它许多归因于耶和华,也就是主的话很相似,如“祂用灾殃击打人”,并且这是祂的旨意;而事实上,必须这样来理解,祂既不击打人,这也不是祂的旨意。如,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所有百姓。(撒迦利亚书14:12等)
耶利米书:
我因你的罪孽甚多,曾用仇敌的灾殃、暴君的惩治击打你。(耶利米书30:14)在许多其它地方也是(还可参看4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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