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8.“他们的尸首三天半”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完全灭绝。这从“尸首”和“三天半”的含义清楚可知:“尸首”(也就是“见证人”)是指那些在自己里面灭绝一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人;因为他们所杀害的“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参看AE 228, 635节);因此,他们的尸首,就是当被杀害时,表示这些已经被灭绝了;但由于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只能在那些处于教义的虚假和生活的邪恶之人身上被灭绝,所以所指的是这些人,因为其他人看不到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灭绝了。事实上,每个人都照其状态的品质看到属于主、因而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因为他从这种状态去观看;结果,他只能看到与这种品质一致的东西。因此,否认主,以及祂在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之人看不到它们,因为他从否定的角度看待它们;因此,这样一个人看不到活着的见证人,只看到他们像尸首一样的身体,也就是说,视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如无物,或说认为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不是真理和良善,因而如灭绝了一样。“三天半”是指完全,在此是指完全灭绝。
“三天半”表示完全,是因为“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时期或持续时间;因此,在论述教会的地方,如此处,“三天半”表示甚至直到结束,同时直到一个新的开始;因此,经上补充说“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双脚站起来”,这表示旧教会结束之后,一个新教会的开始。因为在教会结束时,一切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都灭绝了,然后却有一个复活,这复活发生在那些主在其中建立一个新教会的人身上,这也由进入他们里面的“生命的灵”来表示。“三天半”还表示一个完全或完整的状态,因为这个数字与数字“七”具有相同的含义,它是七的一半;减半或加倍的数字与被减半或加倍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数字“七”表示全部或所有,同样表示完全和完整之物,论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之物。关于这个数字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20, 24, 257, 300节)。由小数字构成的大数字与相乘得出它们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430a,b节);“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或大或小的完整时期(AE 532节)。
452.“有火、有烟、有硫磺,从马的口中出来”表从内在观之,他们的思想和话语里面什么都没有,并且除了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也就是意愿的统我(proprium),以及从这二者所流出的对人自己聪明的骄傲,也就是认知或理解力的统我,和对邪恶并虚假的欲望,也就是总的统我之外,没有任何东西从他们那里发出。
“从它们的口中”表示出于他们的思想和话语;“火”表示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欲(或我欲和物欲),这爱是人意愿的统我(450,468,494节);“烟”表示对人自己的聪明的骄傲,敢就是其认知或理解力的统我,是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发出的,如同烟从火中冒出(422节);“硫磺”表示对邪恶并虚假的欲望,是从这二者所流出的总的统我。然而,这些事不会通过他们的话语而展现在世人面前,但在天上的天使面前就一览无余了;所以我们说,从内在观之,他们就是如此。在以下经文中,“火”表示地狱之爱,“硫磺”表示从这爱经由对人自己聪明的骄傲所流出的欲望:
我必将火与硫磺如雨般降与他。(以西结书38:22)
耶和华要将火与硫磺降与恶人。(诗篇11:6)
耶和华报仇之日;溪河必变为石油,它的尘埃必变为硫磺,它的烟气永远上腾。(以赛亚书34:8-10)
到罗得出所罗玛的那日,就有火与硫磺从天上如雨般降来,人子显现的日子也要这样。(路加福音17:29-30;创世记19:24)
若有人拜兽和他的像,他要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启示录14:9,10)
兽、假先知、魔鬼被扔进烧着硫磺的火湖里。(启示录19:20; 20:10; 21:8)
耶和华的气如一股硫磺,使这一堆着起来。(以赛亚书30:33)
遍地有硫磺,有盐卤,有火迹,没有耕种,没有出产,好像所多玛和蛾摩拉的倾覆一样。(申命记29:22,23)
硫磺必被撒在恶人的居所之上。(约伯记18:15)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