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8.“他们的尸首三天半”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完全灭绝。这从“尸首”和“三天半”的含义清楚可知:“尸首”(也就是“见证人”)是指那些在自己里面灭绝一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人;因为他们所杀害的“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参看AE 228, 635节);因此,他们的尸首,就是当被杀害时,表示这些已经被灭绝了;但由于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只能在那些处于教义的虚假和生活的邪恶之人身上被灭绝,所以所指的是这些人,因为其他人看不到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灭绝了。事实上,每个人都照其状态的品质看到属于主、因而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因为他从这种状态去观看;结果,他只能看到与这种品质一致的东西。因此,否认主,以及祂在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之人看不到它们,因为他从否定的角度看待它们;因此,这样一个人看不到活着的见证人,只看到他们像尸首一样的身体,也就是说,视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如无物,或说认为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不是真理和良善,因而如灭绝了一样。“三天半”是指完全,在此是指完全灭绝。
“三天半”表示完全,是因为“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时期或持续时间;因此,在论述教会的地方,如此处,“三天半”表示甚至直到结束,同时直到一个新的开始;因此,经上补充说“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双脚站起来”,这表示旧教会结束之后,一个新教会的开始。因为在教会结束时,一切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都灭绝了,然后却有一个复活,这复活发生在那些主在其中建立一个新教会的人身上,这也由进入他们里面的“生命的灵”来表示。“三天半”还表示一个完全或完整的状态,因为这个数字与数字“七”具有相同的含义,它是七的一半;减半或加倍的数字与被减半或加倍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数字“七”表示全部或所有,同样表示完全和完整之物,论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之物。关于这个数字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20, 24, 257, 300节)。由小数字构成的大数字与相乘得出它们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430a,b节);“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或大或小的完整时期(AE 532节)。
411.“因水变苦,就死了许多人”表对许多人来说,属灵生命因着对圣言真理的歪曲而灭绝。“死了许多人”表示属灵生命的灭亡;因为人出于属灵生命而被称为“活着”,若出于脱离属灵生命的属世生命,他就被称为“死了”;“因水变苦”表示因着对圣言真理的歪曲;“水”是指圣言的真理(参看409节)。“苦”之所以表示歪曲,是因为苦艾的苦味,而“苦艾”表示地狱的虚假(410节)。
基督徒所拥有的属灵生命并非来自其它源头,唯源于圣言的真理,因为这些真理里面有生命;但当圣言的真理被歪曲,人照着其宗教信仰的虚假来理解和看待它们时,他里面的属灵生命便被熄灭了。原因在于,圣言与天堂相通,因此当人阅读圣言时,其中的真理便往天上升,粘附或联结到真理上的虚假则朝地狱走。 结果就造成了撕裂,圣言的生命就这样被熄灭了。不过,这种事只发生在那些通过圣言确认虚假的人身上,而非那些未如此确认的人身上。我见过这种撕裂,听到那声音像是木头被炉灶的火烧裂的声音。
在以下经文中,“苦”也表示歪曲:
祸哉,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以赛亚书5:20)
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喝浓酒的,必以为苦。(以赛亚书24:9)
被吃的小书卷在口中甜如蜜,肚子却发苦(启示录10:9,10)所表相同。还有:
他们到了玛拉,不能喝那里的水,因为水苦;耶和华指示他一块木头,他把木头丢在水里,水就变甜了。(出埃及记15:23-25)
在圣言中,“木”表示良善。以下所表相同:
野葫芦被切在汤里,先知的门徒因此大叫,锅中有致死的毒物。以利沙把面撒在锅中,就没有毒了。(列王纪下4:38-41)
“面”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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