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58

658.“他们的尸首

658.“他们的尸首三天半”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完全灭绝。这从“尸首”和“三天半”的含义清楚可知:“尸首”(也就是“见证人”)是指那些在自己里面灭绝一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人;因为他们所杀害的“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参看AE 228, 635节);因此,他们的尸首,就是当被杀害时,表示这些已经被灭绝了;但由于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只能在那些处于教义的虚假和生活的邪恶之人身上被灭绝,所以所指的是这些人,因为其他人看不到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灭绝了。事实上,每个人都照其状态的品质看到属于主、因而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因为他从这种状态去观看;结果,他只能看到与这种品质一致的东西。因此,否认主,以及祂在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之人看不到它们,因为他从否定的角度看待它们;因此,这样一个人看不到活着的见证人,只看到他们像尸首一样的身体,也就是说,视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如无物,或说认为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不是真理和良善,因而如灭绝了一样。“三天半”是指完全,在此是指完全灭绝。

“三天半”表示完全,是因为“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时期或持续时间;因此,在论述教会的地方,如此处,“三天半”表示甚至直到结束,同时直到一个新的开始;因此,经上补充说“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双脚站起来”,这表示旧教会结束之后,一个新教会的开始。因为在教会结束时,一切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都灭绝了,然后却有一个复活,这复活发生在那些主在其中建立一个新教会的人身上,这也由进入他们里面的“生命的灵”来表示。“三天半”还表示一个完全或完整的状态,因为这个数字与数字“七”具有相同的含义,它是七的一半;减半或加倍的数字与被减半或加倍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数字“七”表示全部或所有,同样表示完全和完整之物,论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之物。关于这个数字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20, 24, 257, 300节)。由小数字构成的大数字与相乘得出它们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430a,b节);“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或大或小的完整时期(AE 532节)。


揭秘启示录 #363

363.启7:9.“

363.启7:9.“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有一大群人,没有人能数过来”表其余所有不属那些没有列举出来,却仍在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中的人,他们组成最底层的天堂和外在教会,其品质除了唯独主以外,没有人能知道。“一大群人”表示上面没有列举出来,但仍在主的天堂和教会中的其余者。这一点从接下来的经文(9,10,13-17节)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他们披着白袍,手拿棕树枝,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他们在祂殿中事奉祂;坐宝座的要住在他们中间”等等。“数”在属灵意义上表示知道他们的品质或性质;这就是数的含义,这一点可见于下一节。至于他们具体是谁,那些被称为“一大群人”的人是指谁,这一点若先揭开一个奥秘,就无从得知。
这奥秘是:整个天堂,连同地上的教会,在主面前如同一个人;由于如同一个人,故那里就有人构成头,因而构成脸及其感官;有人构成躯体及其四肢。上面列举的那些人就构成脸及其感官;但现在所提及的人则构成躯体及其四肢。这是事实,这一点已向我揭示了;还有,构成各支派第一组的(5节),是那些对应于前额直到眼睛部位的人;构成第二组(6节)的,是那些对应于眼睛和鼻子的人;构成第三组(7节)的,是那些对应于耳朵和脸颊的人;构成第四组(8节)的,是那些对应于口和舌的人。
主的教会也有内在和外在;“以色列十二支派”所指的那些人构成主的内在教会,而现在所提到的这些人则构成外在教会,并与上面所列举的那些人合而为一,如同低级事物与高级事物,因而如同头和身子那样合而为一;因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表示高层天堂,以及内在教会,而这些人则表示低层天堂和外在教会。这些人在其它地方也被称为“一大群人”(参看803,8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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