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58

658.“他们的尸首

658.“他们的尸首三天半”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完全灭绝。这从“尸首”和“三天半”的含义清楚可知:“尸首”(也就是“见证人”)是指那些在自己里面灭绝一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人;因为他们所杀害的“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参看AE 228, 635节);因此,他们的尸首,就是当被杀害时,表示这些已经被灭绝了;但由于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只能在那些处于教义的虚假和生活的邪恶之人身上被灭绝,所以所指的是这些人,因为其他人看不到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灭绝了。事实上,每个人都照其状态的品质看到属于主、因而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因为他从这种状态去观看;结果,他只能看到与这种品质一致的东西。因此,否认主,以及祂在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之人看不到它们,因为他从否定的角度看待它们;因此,这样一个人看不到活着的见证人,只看到他们像尸首一样的身体,也就是说,视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如无物,或说认为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不是真理和良善,因而如灭绝了一样。“三天半”是指完全,在此是指完全灭绝。

“三天半”表示完全,是因为“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时期或持续时间;因此,在论述教会的地方,如此处,“三天半”表示甚至直到结束,同时直到一个新的开始;因此,经上补充说“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双脚站起来”,这表示旧教会结束之后,一个新教会的开始。因为在教会结束时,一切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都灭绝了,然后却有一个复活,这复活发生在那些主在其中建立一个新教会的人身上,这也由进入他们里面的“生命的灵”来表示。“三天半”还表示一个完全或完整的状态,因为这个数字与数字“七”具有相同的含义,它是七的一半;减半或加倍的数字与被减半或加倍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数字“七”表示全部或所有,同样表示完全和完整之物,论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之物。关于这个数字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20, 24, 257, 300节)。由小数字构成的大数字与相乘得出它们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430a,b节);“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或大或小的完整时期(AE 532节)。


揭秘启示录 #204

204.“你既如温水

204.“你既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热,所以我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表亵渎,随之与主分离。“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表与主分离,与主分离就是既不在天堂,也不在地狱,而是在一个隔开的地方,丧失了人的生命,那里只有纯粹的幻觉。原因在于,他们将真理与虚假,良善与邪恶,因而将神圣之物与亵渎之物混在了一起,以致它们无法分离。这时,人既不能为天堂,也不能为地狱做好预备,其整个理性生命完全被摧毁,只剩下生命的最表层。当脱离生命的内在时,生命的最表层纯粹是幻觉。关于他们的状态和命运,可参看《圣治》(226-228, 231节)一书,这本书足以使人了解它们。经上之所以说他们要被吐出来,是因为介于天堂与地狱之间的灵人界对应于胃,而每个人死后首先进入灵人界,在那里作好预备。所有食物都在胃里预备要么转化为血肉,要么转化为粪尿。前者对应于天堂,后者对应于地狱。从胃中被吐出来的东西,是未被分离的混合物。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在以下经文中,经上也用“吐”和“呕吐物”这样的表述:
给人酒喝,使他喝醉,显出是未受割礼的;耶和华的杯必传到你那里,可耻的呕吐物必吐在荣耀上。(哈巴谷书2:15-16)
你们要使摩押沉醉,因他要在自己所吐之中打滚。(耶利米书48:26)
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无一处干净;他要将知识指教谁呢?(以赛亚书28:8-9)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耶利米书25:27;利未记18:24, 25, 28)。温水激起呕吐,这也是出于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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