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58

658.“他们的尸首

658.“他们的尸首三天半”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完全灭绝。这从“尸首”和“三天半”的含义清楚可知:“尸首”(也就是“见证人”)是指那些在自己里面灭绝一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人;因为他们所杀害的“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参看AE 228, 635节);因此,他们的尸首,就是当被杀害时,表示这些已经被灭绝了;但由于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只能在那些处于教义的虚假和生活的邪恶之人身上被灭绝,所以所指的是这些人,因为其他人看不到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灭绝了。事实上,每个人都照其状态的品质看到属于主、因而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因为他从这种状态去观看;结果,他只能看到与这种品质一致的东西。因此,否认主,以及祂在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之人看不到它们,因为他从否定的角度看待它们;因此,这样一个人看不到活着的见证人,只看到他们像尸首一样的身体,也就是说,视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如无物,或说认为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不是真理和良善,因而如灭绝了一样。“三天半”是指完全,在此是指完全灭绝。

“三天半”表示完全,是因为“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时期或持续时间;因此,在论述教会的地方,如此处,“三天半”表示甚至直到结束,同时直到一个新的开始;因此,经上补充说“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双脚站起来”,这表示旧教会结束之后,一个新教会的开始。因为在教会结束时,一切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都灭绝了,然后却有一个复活,这复活发生在那些主在其中建立一个新教会的人身上,这也由进入他们里面的“生命的灵”来表示。“三天半”还表示一个完全或完整的状态,因为这个数字与数字“七”具有相同的含义,它是七的一半;减半或加倍的数字与被减半或加倍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数字“七”表示全部或所有,同样表示完全和完整之物,论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之物。关于这个数字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20, 24, 257, 300节)。由小数字构成的大数字与相乘得出它们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430a,b节);“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或大或小的完整时期(AE 532节)


真实的基督教 #93

93.由于天使加百列

93.由于天使加百列对马利亚说:“将要从你所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所以来自圣言的以下经文将说明,在其人身方面的主被称为以色列的圣者;但以理书:

我在异象中观看,看哪,一位守望者,就是一位圣者,从天而降。(但以理书4:13, 23)

哈巴谷书:

神从提幔而来,圣者从巴兰山临到。(哈巴谷书3:3)

以赛亚书:

我是耶和华,圣者,是创造以色列的,你们的圣者。(以赛亚书43:14, 15)

又:

以色列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耶和华如此说。(以赛亚书49:7)

又:

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是以色列的圣者,你的救主。(以赛亚书43:1, 3)

又:

至于我们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就是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47:4)

又:

耶和华你们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以赛亚书43:14; 48:17)

又:

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你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54:5)

诗篇:

他们试探神和以色列的圣者。(诗篇78:41)

以赛亚书:

他们离弃耶和华,惹怒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1:4)

又:

他们说,使以色列的圣者从我们面前止息。所以,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以赛亚书30:11, 12)

又:

说,任祂赶快成就祂的作为,使我们看看;任以色列圣者所谋划的临近到来。(以赛亚书5:19)

又:

到那日,他们要诚实倚靠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10:20)

又:

锡安的居民哪,当扬声欢呼,因为在你们中间的以色列圣者是伟大的。(以赛亚书12:6)

又:

以色列的神说,当那日,人的眼目必仰望以色列的圣者。(以赛亚书17:6, 7)

又:

人间贫穷的必因以色列的圣者快乐。(以赛亚书29:19; 41:16)

耶利米书:

那地充满违背以色列圣者的罪。(耶利米书51:5; 也可参看以赛亚书55:5; 60:9; 以及别的地方)

“以色列的圣者”是指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天使对马利亚说:

将要从你所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虽然名字不同,但耶和华和以色列的圣者为一,这一点从刚才所引用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声明,耶和华就是那以色列的圣者。这一点从主被称为以色列神的众多经文也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17:6; 21:10, 17; 24:15; 29:23; 耶利米书7:3; 9:15; 11:3; 13:12; 16:9; 19:3, 15; 23:2; 24:5; 25:15, 27; 29:4, 8, 21, 25; 30:2; 31:23; 32:14, 15, 36; 33:4; 34:2, 13; 35:13, 17, 18, 19; 37:7; 38:17; 39:16; 42:9, 15, 18; 43:10; 44:2, 7, 11, 25; 48:1; 50:18; 51:33; 以西结书8:4; 9:3; 10:19, 20; 11:22; 43:2; 44:2; 西番雅书2:9; 诗篇41:13; 59:5; 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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