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8.“他们的尸首三天半”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完全灭绝。这从“尸首”和“三天半”的含义清楚可知:“尸首”(也就是“见证人”)是指那些在自己里面灭绝一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人;因为他们所杀害的“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参看AE 228, 635节);因此,他们的尸首,就是当被杀害时,表示这些已经被灭绝了;但由于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只能在那些处于教义的虚假和生活的邪恶之人身上被灭绝,所以所指的是这些人,因为其他人看不到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灭绝了。事实上,每个人都照其状态的品质看到属于主、因而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因为他从这种状态去观看;结果,他只能看到与这种品质一致的东西。因此,否认主,以及祂在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之人看不到它们,因为他从否定的角度看待它们;因此,这样一个人看不到活着的见证人,只看到他们像尸首一样的身体,也就是说,视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如无物,或说认为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不是真理和良善,因而如灭绝了一样。“三天半”是指完全,在此是指完全灭绝。
“三天半”表示完全,是因为“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时期或持续时间;因此,在论述教会的地方,如此处,“三天半”表示甚至直到结束,同时直到一个新的开始;因此,经上补充说“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双脚站起来”,这表示旧教会结束之后,一个新教会的开始。因为在教会结束时,一切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都灭绝了,然后却有一个复活,这复活发生在那些主在其中建立一个新教会的人身上,这也由进入他们里面的“生命的灵”来表示。“三天半”还表示一个完全或完整的状态,因为这个数字与数字“七”具有相同的含义,它是七的一半;减半或加倍的数字与被减半或加倍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数字“七”表示全部或所有,同样表示完全和完整之物,论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之物。关于这个数字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20, 24, 257, 300节)。由小数字构成的大数字与相乘得出它们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430a,b节);“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或大或小的完整时期(AE 532节)。
7.众所周知,在基督教界,教会的教义都教导,神是一。他们教导这一点,是因为他们的一切教义都来自圣言;只要不仅嘴上,而且从心里承认一位神,这些教义都是一致的。对那些仅嘴上承认一位神,心里却接受或承认三位神的人来说,这是当今基督教界许多人的情况,神只是挂在嘴上的一个词或一个名而已。他们的整个神学就像封在神龛里的一个金偶像,唯有牧师或领袖拿着它的钥匙。此外,当这种人阅读圣言时,他们感知不到圣言里,或从圣言发出的任何光,甚至感知不到神是一。对他们来说,圣言可以说因污渍而模糊不清,在神的一体性方面则完全被污渍覆盖。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描述的,正是这些人:
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领悟。他们闭了眼睛,免得眼睛看见,耳朵听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会医治他们。(马太福音13:14,15)
所有这些人都像那些躲开光,进入无窗内室的人,他们在墙上摸索,寻找食物或金钱,最后获得像夜鸟那样的视力,在黑暗中观看。他们就像一个有数位丈夫的妇人,她不是一个妻子,而是一个淫荡的妓女;或像一个接受数位追求者戒指的处女,婚礼过后,她不仅与一位过夜,还与其他人过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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