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8.“他们的尸首三天半”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完全灭绝。这从“尸首”和“三天半”的含义清楚可知:“尸首”(也就是“见证人”)是指那些在自己里面灭绝一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人;因为他们所杀害的“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参看AE 228, 635节);因此,他们的尸首,就是当被杀害时,表示这些已经被灭绝了;但由于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只能在那些处于教义的虚假和生活的邪恶之人身上被灭绝,所以所指的是这些人,因为其他人看不到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灭绝了。事实上,每个人都照其状态的品质看到属于主、因而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因为他从这种状态去观看;结果,他只能看到与这种品质一致的东西。因此,否认主,以及祂在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之人看不到它们,因为他从否定的角度看待它们;因此,这样一个人看不到活着的见证人,只看到他们像尸首一样的身体,也就是说,视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如无物,或说认为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不是真理和良善,因而如灭绝了一样。“三天半”是指完全,在此是指完全灭绝。
“三天半”表示完全,是因为“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时期或持续时间;因此,在论述教会的地方,如此处,“三天半”表示甚至直到结束,同时直到一个新的开始;因此,经上补充说“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双脚站起来”,这表示旧教会结束之后,一个新教会的开始。因为在教会结束时,一切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都灭绝了,然后却有一个复活,这复活发生在那些主在其中建立一个新教会的人身上,这也由进入他们里面的“生命的灵”来表示。“三天半”还表示一个完全或完整的状态,因为这个数字与数字“七”具有相同的含义,它是七的一半;减半或加倍的数字与被减半或加倍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数字“七”表示全部或所有,同样表示完全和完整之物,论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之物。关于这个数字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20, 24, 257, 300节)。由小数字构成的大数字与相乘得出它们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430a,b节);“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或大或小的完整时期(AE 532节)。
495.凡出自主的自由都是真自由,凡出自地狱并由此居于人内的自由都是奴役。但是,在享受地狱自由的人看来,属灵的自由必如同奴役,因为这二者是对立面。而凡享受属灵自由的人不仅知道而且感觉地狱自由就是奴役;因此,天使避之如尸臭,而地狱灵则趋之如香气。从主的圣言清楚可知,自由的敬拜是真敬拜,心甘情愿讨主的喜悦。故,诗篇上说:
我要把甘心祭献给你。(诗篇54:6)
另一处:
列民的甘愿者聚集起来,要作亚伯拉罕之神的民。(诗篇47:9)
因此,以色列人有甘心祭。他们的神圣敬拜方式主要在于献祭,并且由于甘心祭为主所悦纳,所以他们被教导:
凡心受感动,灵被驱策的,都带耶和华的礼物来,为要造会幕。(出埃及记35:5,21,29)
主还说:
你们若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所以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但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翰福音8: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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