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8.“他们的尸首三天半”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完全灭绝。这从“尸首”和“三天半”的含义清楚可知:“尸首”(也就是“见证人”)是指那些在自己里面灭绝一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人;因为他们所杀害的“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参看AE 228, 635节);因此,他们的尸首,就是当被杀害时,表示这些已经被灭绝了;但由于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只能在那些处于教义的虚假和生活的邪恶之人身上被灭绝,所以所指的是这些人,因为其他人看不到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灭绝了。事实上,每个人都照其状态的品质看到属于主、因而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因为他从这种状态去观看;结果,他只能看到与这种品质一致的东西。因此,否认主,以及祂在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之人看不到它们,因为他从否定的角度看待它们;因此,这样一个人看不到活着的见证人,只看到他们像尸首一样的身体,也就是说,视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如无物,或说认为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不是真理和良善,因而如灭绝了一样。“三天半”是指完全,在此是指完全灭绝。
“三天半”表示完全,是因为“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时期或持续时间;因此,在论述教会的地方,如此处,“三天半”表示甚至直到结束,同时直到一个新的开始;因此,经上补充说“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双脚站起来”,这表示旧教会结束之后,一个新教会的开始。因为在教会结束时,一切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都灭绝了,然后却有一个复活,这复活发生在那些主在其中建立一个新教会的人身上,这也由进入他们里面的“生命的灵”来表示。“三天半”还表示一个完全或完整的状态,因为这个数字与数字“七”具有相同的含义,它是七的一半;减半或加倍的数字与被减半或加倍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数字“七”表示全部或所有,同样表示完全和完整之物,论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之物。关于这个数字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20, 24, 257, 300节)。由小数字构成的大数字与相乘得出它们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430a,b节);“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或大或小的完整时期(AE 532节)。
457.对那些只敬拜神,而不同时出于仁爱做善行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他们就像那些背约的人。对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并分别敬拜每一位神的人来说,情况也是不同的;对那些不靠近在其人身中的神的人来说,情况又是不同的。他们就是那些“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的人(约翰福音10:1, 9)。对那些出于确认否认主之神性的人来说,情况同样是不同的。所有这些类型的人都没有与神的结合,因而没有得救。他们的仁爱只是虚假的仁爱,而虚假的仁爱不会形成面对面的结合,只会形成侧面对侧面,或背对背的结合。
我用几句话来解释一下结合是如何实现的。对每个人来说,神以对祂的承认流入人所拥有的关于神的知识,同时以祂对所有人的爱流入。只以前一种方式,不以后一种方式接受这种流注的人,在理解力中,而不是在意愿中接受它;他仍处于关于神的知识,却没有对神的内在承认。他的状态就像冬天花园的状态。而另一方面,以这两种方式接受流注的人在意愿中接受它,并由此在理解力中接受它,因而在整个心智中接受它,他拥有对神的内在承认,这种内在承认复活了他里面关于神的知识,或说将生命赋予这种知识;他的状态就像春天花园的状态。
结合是通过仁爱实现的,因为神爱每个人;由于祂不能直接向人行善,只能通过人间接行善,所以祂用祂自己的爱来激励人们,就像祂用对孩子的爱来激励父母一样。接受这爱的人就与神结合,并出于神的爱来爱他的邻舍。对他来说,神的爱就在他对邻舍的爱里面,并在他里面产生意愿和能力。
此外,由于人不会做善事,除非在他看来,能力、意愿和行为似乎都来自他自己,所以这种表象被赋予他;当他貌似凭自己出于自由行善时,这善就被归算给他,并作为回应被接受,结合通过这种回应而实现。这种情况就像主动和被动,以及两者的合作,当被动接受主动时,两者就会结合。这种情况也像行为中的意愿和话语中的思维,以及从至内层在意愿和思维这两者上运作或作工的灵魂。它还像动作中的努力,像种子里的多产力,这多产力从内部在汁液中运作,树则通过汁液甚至结出果实,并通过果实产生新种子。它又像宝石中的光,这光照着各个部分的质地进行反射,产生各种颜色;这些不同颜色表面上属于宝石,但实际上属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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