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8.“他们的尸首三天半”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完全灭绝。这从“尸首”和“三天半”的含义清楚可知:“尸首”(也就是“见证人”)是指那些在自己里面灭绝一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人;因为他们所杀害的“两个见证人”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参看AE 228, 635节);因此,他们的尸首,就是当被杀害时,表示这些已经被灭绝了;但由于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只能在那些处于教义的虚假和生活的邪恶之人身上被灭绝,所以所指的是这些人,因为其他人看不到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灭绝了。事实上,每个人都照其状态的品质看到属于主、因而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因为他从这种状态去观看;结果,他只能看到与这种品质一致的东西。因此,否认主,以及祂在天堂和教会中的神性之人看不到它们,因为他从否定的角度看待它们;因此,这样一个人看不到活着的见证人,只看到他们像尸首一样的身体,也就是说,视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如无物,或说认为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不是真理和良善,因而如灭绝了一样。“三天半”是指完全,在此是指完全灭绝。
“三天半”表示完全,是因为“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时期或持续时间;因此,在论述教会的地方,如此处,“三天半”表示甚至直到结束,同时直到一个新的开始;因此,经上补充说“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双脚站起来”,这表示旧教会结束之后,一个新教会的开始。因为在教会结束时,一切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都灭绝了,然后却有一个复活,这复活发生在那些主在其中建立一个新教会的人身上,这也由进入他们里面的“生命的灵”来表示。“三天半”还表示一个完全或完整的状态,因为这个数字与数字“七”具有相同的含义,它是七的一半;减半或加倍的数字与被减半或加倍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数字“七”表示全部或所有,同样表示完全和完整之物,论及属于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之物。关于这个数字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20, 24, 257, 300节)。由小数字构成的大数字与相乘得出它们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430a,b节);“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一个或大或小的完整时期(AE 532节)。
11.(4)至于这一位神是什么,或祂的性质,由于种种原因,各个民族和人民一直存在分歧,现在仍存在分歧。第一个原因是,没有启示,关于神的知识,因而对神的承认是不可能的;关于主的知识,因而对“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祂里面”的承认,只能来自圣言,圣言是启示的王冠。因为人通过赐给他的启示能靠近神,接受流注,由此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远古的启示遍及全世界,却被属世人以多种方式扭曲了,这是宗教争端、纷争、异端和分裂的根源。第二个原因是,属世人不能形成对神的任何感知,并使这种感知适应自己,只能形成对世界的感知,并使它适应自己。因此,在基督教会的教义中,有这样一条教义:属世人反对属灵人,它们彼此争战。这也解释了为何那些从圣言或其它启示中获知有一位神的人,在神的性质和一体性方面一直存在分歧,现在仍存在分歧。
因此,那些精神视觉依赖于肉体感官、却仍渴望看到神的人为自己制作了金、银、石、木的形像,从而以这些可见物体的形式来敬拜神。而弃绝这种敬拜形式,或说出于其宗教而抛弃偶像的其他人,则在日月星辰,以及地上的各样物体中为自己找到神的代表,或形成他们对神的观念。但那些认为自己比普通人智慧,却依旧属世的人,因神在创造世界时的浩瀚无垠和无所不在而承认自然为神;其中一些人在自然的至内层或内在运作中认识祂,一些人在自然的最外层或外在显现中认识祂;而另一方面,一些人为了将神和自然区分开,就想出某种极端普遍原则,或某种最普遍事物的概念,他们称之为宇宙的存在(Being of the universe)。然而,由于这些人对神没有进一步的认识,所以对他们来说,这种存在就成了毫无意义的纯理性抽象。
谁都能看到,人对神的认识或概念就是他对神的一面镜子,那些对神一无所知的人不是对着镜子看神,而对着镜子背面看祂;而镜子的背面涂上了水银或某种黑色涂料,所以不仅不能反映任何形像,反而会熄灭它。对神的信仰通过一种在先或内在途径进入人,即从灵魂进入理解力的高层部分;而关于神的知识通过一种在后或外在途径进入,因为它们是由理解力通过身体感官从圣言的启示中吸收的。这两种流注的形式在理解力的中途相遇;在那里,属世的信仰,即纯粹的说服,变成了属灵的信仰,即真正的承认。因此,人类的理解力就像一个在其中实现这种变化的精炼器皿或交换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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