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56.启11:9, 10.从各人民、各支派、各舌头、各民族中,有人观看他们的尸首三天半,又不许把他们的尸首放在坟墓里。住在地上的人会因他们而欢喜快乐,互相馈送礼物,因为这两位先知曾折磨住在地上的人。
“从各人民、各支派、各舌头、各民族中,有人观看”表示对所有处于宗教、教义和生活的虚假和邪恶的人来说(657节);“他们的尸首三天半”表示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完全灭绝(658节);“又不许把他们的尸首放在坟墓里”表示这些人所遭到的弃绝和诅咒(659节)。
“住在地上的人会因他们而欢喜快乐”表示对那些反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人来说,地狱之爱的快乐(660节);“互相馈送礼物”表示他们的联合(661节);“因为这两位先知曾折磨住在地上的人”表示在被摧毁的教会,内心因这些而焦虑(662节)。
395.启8:5.“天使拿着香炉,盛满了坛上的火,倒在地上”表含有属天之爱的属灵之爱,以及它流入低层区域,就是那些陷入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所在之地。“香炉”和“香”都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一点从前面所述和以下事实明显可知:在圣言中,盛东西的和所盛之物所表相同,如杯、盘与所盛的酒与食物所表相同(马太福音23:25,26;路加福音22:20等)。
“燔祭坛上的火”之所以表示神性属天之爱,因为这种祭坛表示出于属天之爱的敬拜(392节);“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之爱(494节)。属灵之爱,也就是仁爱从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得其本质;若离了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属灵之爱,或仁爱里面毫无具有生气之物,因为灵与生命唯独来自主,而非来自其它源头。在以色列教会,这一点由他们上香时只从燔祭坛为香炉取火来代表。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利未记16:12,13;民数记16:46,47);还有:
亚伦的两个儿子因取凡火烧香(即不从祭坛取火)而被天上的火烧灭。(利未记10:1-2)
因此,经上规定:
在燔祭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未记6:13)
这是因为燔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因而表示对主之爱。将“香炉倒在地上”表示流入低层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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