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651

651.“胜过他们,

651.“胜过他们,把他们杀了”表示随之而来的教会一切良善和真理的毁灭。这从“胜过两个见证人,把他们杀了”的含义清楚可知,“胜过两个见证人,把他们杀了”是指摧毁“两个见证人”所表示的事物,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表示与属灵人的情感分离的属世人的情感,也就是由地狱之爱产生的各种恶欲,将摧毁这些事物;经上预言,这在教会的末了将成为现实,那时,最后的审判会发生,这在前面已经说明了。在圣言中,“杀”表示属灵地杀,在此是指摧毁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可参看AE 315节)。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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